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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高金:勇敢地行使憲法賦於公民的神聖權利

徐高金
2004-08-28 07:4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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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8日訊】8月24日,北京的部份被強迫拆遷居民和在北京的全國各地上訪人員代表聯合向公安部門遞送了申清萬人維權請願遊行的報告。

這次民間聯合維權是弱勢群體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所進行的,正當的,和平的,依法而行的護權行為。即依據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向政府表達請願遊行的方式申張自己的合法權利,反對侵權者的侵害行為,宣示自己的維權主張,達到維護自己合法權利的目的。此次民間聯合維權表明社會矛盾巳經更加尖銳和激化,弱勢群體被侵害的程度越愈廣泛和嚴重,迫使弱勢群體的合法維權必須從分散走向聯合,從而標誌著弱勢群體的合法維權提升到了一個重要的自覺階段。

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社會貧富急劇分化,腐敗愈演愈烈,官商勾結巧取豪奪,圈錢圈地黑幕重重,國企被化公為私,野蠻拆遷導致貧民流離失所,失業失地遊民如潮。普通工農階層巳淪為任人宰割的弱勢群體,正在被貧困邊沿化。

弱勢群體不僅面臨生存窘困,而且在公民權利上也毫無保障,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只是官樣文章,不僅被剝奪遊行、集會、結社的自由,甚至連言論和上訪的自由都要受到干涉,重則判刑勞教,輕則行政處罰。本人前年曾因申請成立下崗人員互助聯合會被非法拘禁4個月,身心遭受嚴重創傷。雖然保障人權巳被寫入憲法,但至今仍未被官方平反糾正,而且連個手續結論都沒有。從下至上,訴告無門,無人理睬。當今社會,被侵權的個人,根本無力抗爭龐大的官僚權貴階層的侵害,有的被迫用自焚自殺的悲慘方式以生命為代價進行抗爭。因此,民間維權由鬆散個體走向群體聯合巳成為必然趨勢。假如政府部門繼續敵視和堵塞弱勢群體的合法維權之舉,將會把越來越多的人逼上鋌而走險之路,社會,民族和國家將永無寧日了。

民間聯合維權具有紓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公正,制約政府依法施政,促進社會均衡發展的重要作用。因此,是社會發展,時代進步,民眾覺悟的充分體現。

維權合法,合法維權。弱勢群體的同胞們,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爭取社會公正,勇敢地行使憲法賦於公民的神聖權利吧!

(2004年8月27曰)

(《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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