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9日訊】(香港金春芳報導)趙銳,男,1983年生,南京全成建設顧問有限公司職工。(以下簡稱「全成公司」)
2004年6月24日晚上7點40分,趙銳父母(母親金春萍、父親趙蘇淮)接到「全成公司」通知,說趙銳已死亡。晚9點鐘,親屬陸續趕到設在淳天大酒店的「全成公司」,公司總監喻建申代表公司向親屬介紹死亡原因時說趙銳因喝酒過多而死亡。晚上10點多種,親屬又趕到江寧區科學園派出所瞭解情況,接警的劉鋒警官向親屬們介紹說:「目前經公安部門的現場調查,趙銳因多喝了點酒,發現在床上死亡,但可以排除他殺和食物中毒的可能。法醫初步鑑定屍表沒有任何外傷,鼻子有血沫,雙手握拳,頭有點側,神態比較安詳,現場沒有任何打鬥的痕跡」。
25日楊立根教導員、劉峰警官、向親屬介紹了同樣的情況。
26日下午5時許,江寧警方法醫霍禮堯法醫、顧法醫對屍體進行檢查,檢查後說「心血檢驗結果出來,血液酒精濃度為60mg/100ml(約為2瓶啤酒的酒精濃度)。」警方仍認為趙銳死亡是酒精結合特異體質而導致死亡的,完全是酒多所至死亡,沒有任何其原因死亡。
被害人趙銳的母親金春萍、父親趙蘇淮前往工地趙銳住處調查,沒有人在6月24日見過趙銳,只是說趙銳在於23日晚和李遠光、陳永輝、宋宗敏4名監理人員聚餐。同事李遠光、陳永輝說,趙銳喝了2杯半白酒(約7兩),啤酒1瓶,吃完回到工地後,趙銳又打了2個小時的遊戲,11點左右上床睡覺。李遠光說凌晨1點左右給趙銳蓋被子,李遠光還說24日早上給趙銳倒了一杯水,趙銳喝了一半,次日上午,趙銳與李遠光說自己身體不適,沒有起床,直至中午11點20分,李遠光、宋宗敏發現趙銳在江寧區萊茵達小區工地宿舍裡死亡。下午1點40分,公司向方山派出所報案。當天下午,南京全成建設顧問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俞建申將屍體被運至江寧區火葬廠存放。
之後,被害人趙銳的母親金春萍父親趙蘇淮前往江寧派出所質問案情,江寧公安楊立根教導員也重複了案情的經過,他分了四個階段:
1.在23日下午趙銳和另三位同事5點多應邀中強工程隊竣工去吃飯;
2.吃完飯後打的回宿舍;
3.趙銳在宿舍門口跌了一跤,仰到在地(公安在此之前一直沒向家屬敘述此事),爾後有倆人把他搬上床,同事陳永輝給趙銳擦汗,以後去辦公室看足球賽;同事李遠光上床睡覺,半夜12點,李遠光起來給趙銳蓋上被子,繼續睡覺;
4.第二天7點半李遠光叫趙銳起床上班,趙銳說不舒服,李遠光倒了一杯水給趙銳,趙喝了半杯,李就去辦公室上班了,上午10點多鐘打趙銳的手機,通了無人接聽,中午11點20,李遠光和其他同事吃完飯回到宿舍,發現趙銳已經死亡,俞建申12點鐘得到匯報後,從南京市區趕到方山派出所報警。楊隨後又重述了法醫鑑定的結果:屍表沒有緻命外傷,法醫是經過對趙銳的全身檢查,從腿、身體、頭部沒有明顯外傷,在宿舍門口跌了一跤,僅雙肘有輕微擦傷,排除任何其它原因死亡。
在被害人趙銳的母親金春萍父親趙蘇淮請求下7月19日,南京市公安局法醫中心對趙銳進行了的屍檢,並出據了報告,(2004)公刑物簽法驗字第633號。
「趙銳的真正死因…… 下唇粘膜見2.5×1.5厘米出血。左鎖骨處見穿刺針眼,雙腋下近背部和左上臂內側見斑點狀出血,左側腋下1.5×2厘米皮下出血 …… 左肘部見三處挫擦傷……左右膝大範圍擦傷……左脛前下段6.5×表皮脫落……腦右頂部硬膜腔出血,範圍15×9厘米……右惱顳葉挫裂傷15×6厘米……蛛網膜下腔出血……腦顱骨骨折……左側第六肋骨骨折…………」令人震驚的報告。
趙銳的雙親及趙銳身前同學請求方山科學園派出所立案,後被南京市江寧公安局全部進行審訊,全部做了筆錄,並要求不准再上訪,同時歡迎被害人趙銳的母親金春萍父親趙蘇淮請求提供證據。同時宣佈不予立案。同時對《江南時報》魏記者、江蘇廣播電台湯記者進行威脅不准胡亂報導等。
另據內部人士透露,其案南京江寧區某區長已經打電話通知公安、檢察院不予立案,其案的真正兇手為叫施占新、李遠光、李成平。
被害人趙銳的母親金春萍父親趙蘇淮在投訴無門的情況下請求國際人權、法律、媒體援助。
南京市白下區小楊村9幢605室 金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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