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副主編關押7個月後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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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9日訊】被廣州市檢察院逮捕關押了7個月的《南方都市報》副主編鄧海燕于本月5日獲釋。據分析這可能是因爲海內外輿論及中共元老的壓力作用的結果。此前該報前總經理喻華峰被判刑10年,前總編輯程益中仍然在柙待審。「南都案」被指是廣州市當局對《南都報》的批評報道進行「清算報復」,並在海內外引起巨大爭議。

據明報9日報導,據廣州消息人士透露,因涉《南方都市報》貪賄案而被廣州市檢察院逮捕關押了整整7個月的原《南都報》副主編鄧海燕于本月5日獲釋。消息稱,鄧獲釋可能是海內外輿論及中共元老的壓力發生作用的結果,顯示該案仍可能生變。但目前還不知道鄧海燕是「無罪釋放」,還是因其他原因獲釋。

政法委書記指示下被逮捕

消息稱,在今年中國新年前,廣州市檢察院就認為關押鄧海燕的證據不足,準備放他回家。但1月19日廣州市政法委某高官到檢察院,詢問案情後特別強調「南都報的人只要關進來了,一個都不能放,要嚴格查處」,翌日市檢察院即對鄧下達逮捕通知書。

亞洲周刊6月刊曾披露涉嫌直接策畫打擊南都報的廣州巿政法委書記張桂芳的一些情況。據悉,文革期間,張桂芳在廣東家鄉時,就表現的政治正確的『投機』特色和『整人』的力度,並靠此發家。據稱,92年張桂芳擔任廣州天河區區委書記時,他的弟弟張記添開始開發房地產。據稱,該區的黃金地段,政府對面的芳村二橫路一帶的鋪面開發,和地產價目都屬於張記添。

中共高官曾聯名上書

《南方都市報》多名高層今年初突然遭當局指控涉及經濟犯罪。前副總編輯兼總經理喻華峰,以及分管該報的南方報業集團社務委員李民英,分別重判12年、11年徒刑。據知,《南都》曾因報道孫志剛案後備受壓力,而該報在去年12月27日獨家揭露廣州再現SARS後,當晚即有一名值班經理被撤職。

事件發生後,海內外輿論普遍認為,「南都案」是廣東當局是用經濟罪名處理政治問題,是打擊報復、秋後算賬。

此案件還引起了胡錦濤的過問,包括廣東省委前第一書記任仲夷和廣東省委前書記吳南生在內的20多名廣東在職和離任高官聯名上書張德江,希望慎重處理。這使似乎已「鐵案」的南都案「峰迴路轉」,出現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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