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1日訊】江西省新建縣一民政幹部利用職務便利,在兼任該縣石崗鎮民政所所長及民政助理員期間,多次冒名「低保戶」領取「低保金」萬餘元。近日,新建縣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
据新華社报道,法院審理查明,今年42歲的喻保華是新建縣石崗鎮保衛村黨支部書記,在2001年1月份時曾兼任該鎮民政所所長,2003年10月份免去所長職務後仍兼任民政助理員。在2002年至2003年間,他在辦理石崗鎮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時,假冒和冒用11人名義按月將低保金領出,共得低保金14874元。
法院審理認為,喻保華身為受委託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採取冒領的手段貪污低保金,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法院在量刑時酌情從重,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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