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江西民政官员冒领万元保金被判3年

2004-09-21 11:4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0

【大纪元9月21日讯】江西省新建县一民政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兼任该县石岗镇民政所所长及民政助理员期间,多次冒名“低保户”领取“低保金”万余元。近日,新建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据新华社报道,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2岁的喻保华是新建县石岗镇保卫村党支部书记,在2001年1月份时曾兼任该镇民政所所长,2003年10月份免去所长职务后仍兼任民政助理员。在2002年至2003年间,他在办理石岗镇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时,假冒和冒用11人名义按月将低保金领出,共得低保金14874元。

法院审理认为,喻保华身为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冒领的手段贪污低保金,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从重,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http://www.dajiyuan.com)

标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我们
请进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护善良正义,值得奋战到底
大纪元电子报
一旦重大新闻发生,我们会立即发送到您的电子邮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