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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LED發明人 獲賠2.6億

2005-01-12 03:4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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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2日訊】自由時報 〔駐日特派員張茂森╱東京11日報導〕開發藍色LED(藍光二極體 )製造方法,去年控告日本「日亞化學工業」賠償兩百億日圓開發報酬全面獲勝訴的美國加州大學日本教授中村修二,11日以八億四千四百萬日圓(約合新台幣兩億五千八百萬元 )的價碼同意與對方和解,創下日本史上獲得發明代價最高額的紀錄。

五十歲的中村修二說,他仍不滿和解的金額,只是尊重律師建言,希望在「發明對價」問題的棒子能讓技術者接下去,中村修二一九九○年開發藍色LED製造方法,並由其服務的日本公司「日亞化學工業」於九三年推出產品,九七年獲得專利,2001年提起訴訟,對「日亞化學工業」要求兩百億日圓賠償。

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推定「日亞化學工業」因藍色LED的專利所得到的利益高達一千兩百億日圓,認定中村教授「以個人的能力與獨特創意完成世界性的發明」,在這項「諾貝爾獎級」的發明上應有五十%約六百零四億日圓的對價(對等代價 ),但是因為中村教授只要求兩百億日圓,判決「日亞化學工業」應滿額支付中村教授所要求的兩百億日圓。最後雙方以八億四千四百萬日圓和解。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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