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奇車禍 肇事原因成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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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4日訊】2004年12月22日晚,淩源市國稅局退休幹部楊志遠在橫穿自家門口的馬路時,被一輛橋車刮倒在地,隨後,這輛橋車又掉轉車頭,從楊志遠身上軋了過去,老人當晚因胸部嚴重創傷而死亡。

據遼沈晚報報導,淩源市交警大隊對這起事故出具了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爲「過失致人死亡」。楊家親屬對結論不滿,提出許多疑點。目前檢察機關對這個結論也產生了疑議。

* 是過失致死還是故意殺人?

楊志遠的老伴捧著老人的遺像說:「他第一次被車撞倒,是意外。可是,這車掉頭再軋一次,還是意外嗎?可不就是故意殺人嗎?」

楊志遠的兒子說,「法醫鑒定的結論顯示,我父親在第一次被刮倒時,身體有部位受傷,但不致命,因爲第一次只是被車刮到,並不是被直接撞擊,如果及時送醫院治療,以他的身體狀況應該不會有什麼事。」

據目擊者描述,「肇事車撞倒人後,在受傷者前方幾米處停下了,司機打開車門,推了一下因急刹車晃歪的眼鏡,回頭看了一眼受傷者,然後關上車門,車再次開動 。車啓動後,竟調轉車頭,向倒在地上的老人沖了過來,並徑直從老人身體上軋過,由於老人的衣服被轎車底盤刮住,轎車在將老人拖出近10米遠後,才徹底軋過老人的身體,而後逃離現場。」 目擊者記下了車牌號:冀BL3892。

* 自首者不是駕車者

事故發生10多個小時後,淩源市地方稅務局松嶺子鄉稅務所司機王某向警方自首。警方在訊問過程中懷疑其是否是當事人,因爲王某對很多疑點難以自圓其說。當王某得知自己將面臨故意殺人的起訴時,終於交代,事故發生時,自己並沒有開車,當時開車的是他們稅務所的所長郝國文。

郝國文沒有駕駛執照,而且是酒後駕駛。

* 車主是某煤礦負責人

當警方進一步調查時發現,橋車不是淩源市地方稅務局的,而是牛營子鎮某煤礦負責人孫某。爲什麽將自己的車借給沒有駕照的郝國文?沒有交代。

據記者瞭解,郝國文的叔叔是當地一位政府官員。當地警方一位負責人說,「郝國文的叔叔給我們打過電話,特意告訴我們秉公辦理此案,你們放心,別說是他的侄子,就是我自己的孩子犯了法,我也會依法處理。」

*結論受質疑

淩源市交警大隊對這起事故出具了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書說:郝國文無駕駛證、酒後駕車、肇事後逃離現場的行爲 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郝國文承擔事故的全部過錯。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楊志遠無責任。

淩源市檢察機關在審查警方提供的證據時,對「過失致人死亡」這個結論也提出了數條疑義,要求警方進行補充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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