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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反分裂法欲用國際法對抗台灣關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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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舒棠台北二十四日電)國立政治大學外交學系教授、國際法學者趙國材今天表示,中國制訂「反分裂國家法」主要用意,在於嚇阻主張獨立的個人組織、族群,另一層含意是以國際法上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的觀點,對抗美國國內法的台灣關係法。

趙國材下午參與中華歐亞基金會主辦「反分裂法之各方反映及影響」座談會,就「『反分裂國家法』立法與實行可能面臨的問題與挑戰」議題發表看法,並由莫斯科駐台副代表季偉夫評論。

趙國材說,中國之前擬提出統一法,在國際上的支持度低,而國際法上不主張分裂,因此提出反分裂國家法在國際上可獲較大支持。特別是在九一一事件後,國際上重反恐,反恐就是反分裂,大國都有分裂的壓力,例如英國有北愛爾蘭獨立問題、俄羅斯有中亞獨立問題,中國則有新疆、西藏、台灣獨立的問題。

趙國材表示,若中國完成「反分裂國家法」立法,未來個人或社團主張台獨就是違法,將負有刑事責任。中國認為台灣人就是中國人、台灣是中國領域,無論就國籍管轄或領域管轄的觀點,只要在中國領域內便可引渡,對主張獨立的個人、組織、族群將具有嚇阻作用。

趙國材指出,中國制訂反分裂國家法另一層用意是想以國際法上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的觀點,對抗美國國內法的台灣關係法,運用國際法減少美國對台灣問題的干涉。

他認為,若中國在擬訂草案的階段在中國各地舉辦反分裂國家法座談會,由中國人民擬訂詳細條文,以中國廣大民意對抗台灣小民意,將使中國制訂反分裂國家法在國際上更站得住腳。

季偉夫認為,雖然現階段還不確定反分裂國家法的詳細內容,但可反映出中國處理獨立問題的靈活性。中國為何要制訂這項法律,可從中國內部局勢分析,主因在於胡錦濤、溫家寶兩位新領導人為鞏固領導地位所做出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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