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世的愛心」與「反分裂國家法」

【大紀元1月9日訊】12月25日是目前臺灣「中華民國」政府的行憲紀念日,而這部沿用37年憲法是國共內戰方殷,倉促制定的憲法。這部憲法經過十年來反覆多次的修憲之後,已經伴隨臺灣政府從民國34年至民國93年渡過將近約一甲子的歲月。陳水扁總統於五月二十日就職典禮演說中闡明為避免重蹈過去十年內六次修憲的覆轍,卓重「憲政改造」工程是為了政府良好管理及效能的提升、為了確立民主法治的根基,更是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其中,立即而明顯的問題包括:三權分立或五權憲法、總統制或內閣制、總統選制為相對多數或絕對多數、國會改革及相關的配套條文、兵役制度的調整等。邀請社會各階層代表、聆聽多方意見以編製適合國情、民情、符合時宜的憲政大法,重建憲政秩序,以達人民的期許,朝野的共識。

   陳水扁總統並指出,涉及國家主權、領土及統獨的議題,目前在臺灣社會尚未形成絕大多數的共識,所以個人明確的建議這些議題不宜在此次憲改的範圍之內,至於公投入憲是為民主憲政長遠的發展奠定開闊的基石。況憲政改造以公投入憲是為民主憲政長遠發展奠定開闊的基石-歐美各國乃是民主前軀,憲政改造上至憲法下至州法、郡法亦經常於選舉公投立法以符合民意、國情。這是民主國家施政者尊重全民福祉與社會進步的主軸,除了共產國家駭然無法集權,刻意阻撓外,二十一世紀乃是民主推動公投世紀。

   2004年12月25日全世界正集中舉世的「愛心」,搶救曠世紀大海嘯所噬烈的國家。據聯合國資料和各國的公開發佈,全球各國捐助南亞海嘯賑災捐款排行如下(單位:美元):美國:十億(後視災情已追加)日本:五億。世界銀行:兩億五千萬。英國:九千五百萬。瑞典:七千五百五十萬。西班牙:六千八百萬。加拿大:六千六百萬。中國:六千萬。法國:五千七百萬。台灣:五千萬。澳洲:四千六百七十萬。歐盟:四千五百萬。德國:兩千七百萬。瑞士:兩千一百九十萬。丹麥:一千八百一十萬。挪威:一千六百六十萬。比利 時:一千五百六十萬。葡萄牙:一千一百萬。卡達:一千萬。沙烏地阿拉伯:一千萬。新加坡:三百六十萬。紐西蘭:三百五十萬。芬蘭;三百三十萬。科威特:兩 百萬。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兩百萬。愛爾蘭:一百四十萬。義大利:一百三十萬。土耳其:一百二十五萬。捷克:七十五萬。伊朗:六十二萬七千。南韓:六十萬。 匈牙利:四十一萬一千。希臘:三十九萬七千。盧森堡:二十六萬五千。摩納哥:十三萬三千。墨西哥:十萬。尼泊爾:十萬。愛沙尼亞:四萬。

   美國私人到民間公司目前已累積一億三千二百萬美元:UNICEF $20M。Red Cross $64M。 Co-Ca Cola $10M.。Bill Gate$3M。Microsoft $3.5M。Pfizer $35M。

  Exxon$5M。Citigroup $3M。Merck $3M.。JNJ$2M。ABT$2M。Bmy $5M。(還在繼續累加中)。
  
   臺灣「中華民國」政府的外交部長陳唐山一月四日表示,國內救助南亞海嘯的賑災捐款目前已累積到新台幣一億八千餘萬元,並提供醫療用品七百四十三箱、食品三千一百二十三箱、帳篷八百四十五個,外交部計劃在一月六日協調民間倉儲貨運業者,將這批救濟物資運往災區。

   而12月25日至29日全世界正在如火如荼般投入救災,中共人大卻審議所謂「反分裂國家法」,此舉動真是天方夜譚,荒謬至極。違反二十一世紀全世界人類追求自由、民主的法則。而全世界僅存的共產大國的人大常委會竟啟動《反分裂國家法》立法程序,引起外界廣泛側目。香港明報報導,由於這項法律草案從名稱到內容 條款目前在涉台事務部門及法界還有爭議,包括究竟該叫《國家反分裂法》還是叫《反分裂國家法》有待商議,兩者對於啟動戰爭機制的做法也不一樣。

  從名稱上說,《國家反分裂法》屬於特別法,《反分裂國家法》則屬於普通法。前者可以自動完成戰爭授權,並且擁有區域性準國際法的效力。根據聯合國規章,當一國的法律可能對周邊地區或國際產生影響時,這項法律可以報送聯合國備案。而《反分裂國家法》屬於國內法,很難完成戰爭授權任務,這就成了日後反分裂戰爭隨機發動的障礙,法律效力將大打折扣。但是《國家反分裂法》或《反分裂國家法》皆全屬於侵略者侵略前兆的託詞。

  陸委會也強調,過去一年來,我方曾經向中國大陸方面釋出許多的善意,總統在去年2月3日的國際記者會上所提出的「和平穩定互動架構」的構想、5月 20日就職演說中揭示了和平發展的兩岸基本政策方向、國慶談話中提出以「九二香港會談」為基礎推動兩岸協商,以及在11月10日國安高層會議裁示中,提出由兩岸共同訂定海峽行為準則,這些構想均已納入政府兩岸政策當中。但中國大陸方面對這些具建設性的意見,並沒有正面的回應,反而加強其對台的言詞批判。最近更透過研擬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意圖改變台海現狀,威脅區域安全,我們對此至表遺憾。

   此外,陸委會表示,從各項的民調顯示,國人一方面期待兩岸關係的和平與穩定,另一方面也堅持捍衛國家的主權、安全與尊嚴。政府的兩岸政策便是建立 在這兩個民意的基石之上。總統曾表示,將在選後召開兩岸和平發展委員會,此一宣示不會因選舉的結果而有所改變,因此,總統也指示政府有關機關應該進入和發會的籌備階段。針對總統的指示,陸委會將會同相關機關開始徵詢各界意見的作業,以蒐集各界對和發會召開時間與方式等意見,供總統作為未來正式召集會議的參考。

   陸委會指出,雖然中國大陸當局持續對我們在外交上進行無理的打壓作為,但政府仍將堅持自由、民主、人權的基本價值,繼續努力推展我們的對外關係。從最近的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民眾認為發展兩岸關係與外交關係同等重要,這也顯示國人對政府開展對外關係有同樣的期待。政府有絕對的信心更進一步以『台灣人的大愛精神』與『世界接軌的民主精神』來鞏固並開拓我們的國際空間。

  台灣各黨領袖們對中國片面強詞與強制亦有強烈回應,據台北二十五日親民黨發言人謝公秉今天轉述親民黨主席宋楚瑜的談話指出,中國推動《反分裂國家法》立法,已為中國大陸片面向台灣動武尋找了藉口,勢必影響台海穩定情勢,親民黨絕對反對。

  台北市長馬英九應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邀請,原定於1月12日到香港訪問三天,並在港大舉辦的「從台北看華文城市的興起」講座中發表專題演講,以及參加科技大學師生座談會,並與美國民間組織百人會進行座談。但由於港府至今未發出入境簽證,馬英九決定取消轉港行程。不過,香港商業電台引述消息人士表示,馬英九被香港拒絕入境,是由於他較早前公開批評中國人大制定《反分裂國家法》。

   而同時胡錦濤在澳門回歸紀念時,所提的一國兩制指出,此制度最高指導原則是讓香港和澳門人投票選擇自己的領導人。但是自從香港1997年與澳門2000年回歸以來,中國至今不敢如此做,是擔心民主制度將迫使共產制度瓦解,更會延伸至新疆與西藏獨立。

  對中共來說,更可悲的是,不只台灣人寧可忙著到東南亞救災,根本不理會無聊的『中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三次會議』,那預期『備受台灣關注的』,且可以『震懾美日』的『反分裂國家法』,也當然未如期待者的願望,只知道香港明報2004/12/22的一篇短文《日美將討論協防中國北韓》說:「日本傳媒報導,日與美國將於明年2月發表聯合聲明,指北韓及中國是地區不穩定的來源,將加強軍事合作。有關報導指,日美將討論兩國的防衛策略,以修訂1996年的防衛聲明,以達致共同的軍事目標。報導引述消息人士稱,兩國將討論亞洲的形勢,如朝鮮半島、台海局勢及反恐政策等,相信需時數個月。他們希望能在今年2月達成協議,並公佈聲明。」這就是美日對最近中共『透過立法程式,通過國家統一或反分裂法』的回應。

  台灣新立委和美國布什總統,都將在今年展開新任期,步上新軌道。此時正是兩岸和平協商最佳時刻。現在弄一個反分裂法,只會徒增困擾,對兩岸關係沒有任何幫助。

  事實上,以兩岸現行經貿交流金額龐大,中國領導人不排除在這項強硬的立場外,對整個亞洲經濟體系一定會有負面影響與極大的衝擊,更直接影響到中國經濟的『宏觀經濟』管理包括運用行政手段及市場手段兩個基本方式。以中國內地的情況來說,由於金融市場結構尚未完善,宏觀經濟管理頗為艱鉅,尤其傲世的十二億人口嗷嗷待哺,僅有沿海岸的千萬人口享有富裕生活,貧富不均,已成隱憂,因此每年8%經濟成長率勢在必行。

   1997年7月2日亞洲有始以來最厲害的金融風暴襲捲爆發,幸好台灣、日本、香港有健全的中央銀行體系,方能渡過此劫,進而投資中國,亞洲國家也日漸繁榮。亞洲經濟體系持有的外匯儲備,以及進出亞洲的組合投資與外來直接投資,便很容易明白。事實上,目前全球擁有過千億美元外匯儲備的經濟體系有7個,而它們全部都是位於亞洲。它們合共持有2萬億美元以上的外匯儲備,與僅僅3年前相比已經增加了一倍。這些龐大的外匯儲備及營商機會,已大大提高了儲備管理的先進及成熟程度。

  亞洲儲蓄率相當高,普遍達到雙位數字,有些更高達30%至40%,因此這個地區私營部門的儲蓄非常龐大。雖然相比之下亞洲私人儲蓄的管理遠不如外匯儲備管理般先進,但其實前者的管理已逐漸轉向機構化,加上推行公積金計劃,私人儲蓄正逐漸改由專業人士管理,並開始活躍參與國際市場。現時美國新發行的國庫券中,有超過半數都是由亞洲經濟體系購得。此外,亞洲已是淨流出組合 資金的主要地區:在2003年來自亞洲9個新興經濟體系(不包括日本)的淨組合資金便達到2,250億美元。

   希望中國在進入嶄新的全球第七大經濟體系,亦是全球第四大貿易夥伴,更能以維持亞洲安定與金融穩定為主,因為「全球自由貿易』已將有限的國界延伸至無限的國界。台灣經濟也是中國與世界經濟接軌的夥伴之一,而「民主、自由』更是全人類基本追求的權益。

  尤其1949年後,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兩個獨立的實體,對彼此並無管轄權,這是55年以來的既存事實,也是海峽兩岸的現狀。和平共存應為兩岸的共同目標,而非採取武力併吞,或在毫無任何和平協商的情況下破壞現狀與世界安定。大陸經由立法界定目前兩岸的狀態為「統一」,並且對台擁有管轄權,藉此片面改變現狀,也界定其為片面裁決結果的唯一執法者,如此一來,因法律授權得使用武力,中國大陸對台動武的意圖更為明顯。希望中國領導們能在舉世的「愛心」與「反分裂國家法」之間有更睿智的抉擇。(黃淑玲筆於美國華府1/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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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不代表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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