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老徐郎:黃華華的“罪與罰”

半老徐郎(溫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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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9日訊】做過傷天害理之事的人,為了躲避法律的制裁,常常亡命天涯或躲在陰暗的角落裡瑟瑟發抖;然而,有一種人常常例外,他們揹負惡名卻稱霸一方、血債纍纍仍八面風光,他們是一群特殊的罪犯,也是文明社會的一種「怪胎」。黃華華便是其中比較出色的一位,如今,這位被世界上十多個國家起訴犯下「反人類罪」的主兒,竟準備帶上數百人來加拿大「趕大集」了(慶祝廣東和卑詩建立友好省份10週年和廣州與溫哥華友好城市20週年),這對華人來說是「家門不幸」,而給一個涉嫌犯下「反人類」罪的人舖上紅地毯 ,這是溫哥華的羞恥。

在中共的官場上,能夠順利躲避無數次政治運動的血雨腥風而巋然不動的,被認為是最昏庸無用和不講廉恥之徒,細看黃華華的履歷,就會發現,此人文革的巔峰年代入黨,四人幫最猖狂的時候提拔,一個「臭老九」在那個年代,明哲保身已經不容易,卻能奇蹟般地當上革委會的副主任,沒有幾把刷子是扛不下來的。從1978年開始,此人做過近10年的省地市團委書記,他身處「倡風氣之先」的廣東,其間居然歷經「反自由化」、「批判精神污染」而不倒,足以看出絕非等閒之輩,至少比當年中共的胡耀邦或廣東的袁庚等人要圓潤成熟且明白得多。囉囉嗦嗦講這些,只是為了說明,後來他擔任廣州市委書記和廣東省委書記期間,對法輪功所採取的暴虐行為,並不是出於對一種精神運動的是非判斷、也不是出於對信仰團體的群體憤怒,而是一種「犯罪慣性」始然。說白了,他是一個死心塌地的打手,指哪打哪,歷來如此,屬於慣犯。道義、人格、是非,在黃華華這樣飽覽「反右、文革、六四」風雲的人眼裡,如同舞台上戲子的鬍子,中看不中用,對權力的過度癡迷早已經讓他發狂。在中共的醬缸裡,一旦墮落,人性便不復存在。

有確鑿的證據顯示,黃華華在任期間,廣東省多達98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僅今年上半年就有109人被非法拘捕。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早在2004年2月13日就發出了編號為 GD-00001《對廣東省省委、省政府黃華華、李長春、王華元等人的追查通告》。加拿大是對人類普世價值推崇備至的國家,「加拿大移民和難民保護法案」第三款明確規定:如果有合理的依據可以認定申請來加者犯有反人類罪,那麼這個人就不會被允許進入加拿大。我們可以預見,像黃華華這樣的官員一旦被允許進入加拿大,將向公眾傳遞一個錯誤的信息,即加拿大容忍群體滅絕和對基本人權的傷害。儘管馬田政府為了「太平洋門戶」的構想,在和北京打交道中儘量放軟身段,用減少呼籲「人權」的分貝來博獨裁政府一笑,進而乞盼對手來加拿大「散金」,但如果因貿易訴求而向一個罪犯敞開大門,那麼,加拿大包容、多元的價值觀將被徹底動搖,全世界都會看到,在利益面前,馬田政府不惜再一次向一個人權記錄最差的大國彎腰獻媚,令楓葉之國蒙羞。

黃華華的罪與罰,或已天定。加拿大的理與節,早已昭然。現在是考驗加拿大自由黨政府的時候了。(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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