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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殺警察黑老大主犯判死 萬人簽名難換「免死牌」

2005-10-20 14:38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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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0日訊】轟動一時的槍殺廣東肇慶四會市警察黑老大的主犯梁金國,曾一度被部分四會市民視為英雄俠士,並得到萬名民眾簽名支持,但肇慶市中級法院認為「萬人簽名」不能作為「為民除害」的證據,而成為其獲輕判的理由。法院一審判處梁金國死刑,兩名同犯分別判囚十二年及三年。有網民批評判決不公平,要求法院「刀下留人」。

據新快報報道,公訴機關指控,2004年8月,為逃避身為警察的「黑老大」龍傑鋒手下的追殺,梁金國糾合梁建文、譚凱信密謀殺害龍傑鋒。今年2月24日晚,梁金國從譚凱信處獲悉龍傑鋒的行蹤後,帶著「雷鳴登」獵槍,由梁建文駕駛摩托車,追上龍駕駛的黑色凌志車,梁金國向駕駛室連開3槍,致龍傑鋒頭部中彈死亡。

日前肇慶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該案件,辯方律師向法庭出示萬人簽名,作為特殊證據,認為梁金國三人槍殺「龍興社」頭目龍傑鋒,客觀上是「為民除害」,應從輕發落。

但法庭審理認為,梁金國槍殺龍傑鋒並非為保護民眾利益或路見不平的義憤,而是兩股黑惡勢力的非法利益衝突結果,當地民眾對龍興社的怨恨,與梁槍殺龍沒有任何因果關係,故不構成從輕法落的理據。

據報道,被槍殺的龍傑鋒生前在四會市公安局經偵大隊任職,1999年起秘密組織黑幫「龍興社」,招攬幫眾,在四會市開設賭場、收取保護費、聚眾鬥毆、強佔收取河沙開發權,還稱霸魚市、在學校結團組社等,五年間最少導致五人死亡,多人受傷,在當地民憤極大。

來自廣寧的魚販吳老闆被龍傑鋒一夥敲詐了2萬多元的保護費。「去年5月,我們去廣寧販魚的4 個個體戶都接到了『龍興社』的威脅電話,讓我們每月向他們指定的賬戶打3000-4500元。」 他說,如果不交錢,「輕的半路上砸你的車,重的就教訓你一頓,一幫馬仔在水產市場找你茬,你能怎麼樣?報警、上訪,我們都試過,可沒用。」

當地百姓得知龍傑鋒被殺,即時放鞭炮歡慶。住在大沙鎮的吳伯說:「那一夜鞭炮聲持續了一個多小時,還有人放煙花慶祝,大沙鎮熱鬧得不得了,街上的煙花、鞭炮全賣光了,去晚了的人都買不到。」
據悉,當地過萬名民眾聯名簽署請願書,聲稱三名被告是「為民除害」,要求法院輕判。

法院一審裁定梁金國故意殺人罪名成立,判處死刑,另外兩名被告分別判囚十二年及三年。梁金國當庭表示不服,提出上訴。

肇慶法院的裁決在網民中引起了很大反響,絕大部分網民質疑當局未能將龍興社一舉殲滅、將龍傑鋒繩之於法,逼得民間要用「黑社會的方法」作了斷,實有問題。可是,當局卻在民眾清除大害後才祭出法律、追究殺人的責任,也是一大問題。網民強烈要求法院將梁改判為無罪,或改判死緩。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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