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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愛得轟轟烈烈 林憶蓮:不後悔和李宗盛離婚

2005-10-28 05:46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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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溫智平╱綜合報導

「離婚大家都有錯,但是我不後悔!」林憶蓮昨天在港為即將舉行的演唱會宣傳,首度談到與前夫李宗盛離婚的話題,她指出,離婚的原因是性格和溝通上配合不來。

背景差距 認知分歧

林憶蓮進一步解釋:「大家的成長背景有差距,在小事和大事認知上都有分歧,但我不是一個會小事累積成大事的人,大家都有錯,也都有不足的地方,離婚我並不後悔,因為這條路已經無法再繼續走下去!」

忠於自己 痛下決定

至於去年決定離婚時心情又是如何?林憶蓮說:「那是一個花了很長時間所作的痛苦決定,因為中間有太多的因素,結婚前認為,結婚是一輩子的事,是要終身廝守同甘共苦的,但最後卻被迫決定是要忠於自己?還是不開心地繼續走下去呢?」去年四月,她選擇了「忠於自己」,結束了六年的短暫婚姻。

談新感情 期待長久

林憶蓮坦承,喜歡有才華和成熟的男性,她覺得有才華及成熟的男性就有一種吸引力,新男友陳輝虹便是最佳例子。她說:「我希望未來的感情關係可以維持長遠一點,所以想找一個比較穩重的對象。」(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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