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5日訊】
康:近來知識份子鄭貽春教授因文字獄被中共重判七年徒刑;朱久虎律師因維權被拘捕取保;郭飛雄律師因維權被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逮捕;反映出中共對民間維權的瘋狂迫害;
李:不過總有人是不怕強權的,來自陝北的高智晟由於經常接受維權案件,被譽為人權律師。在上一集宗延和魏凌已經講了他給胡錦濤和溫家寶寫公開信,講述政府非法迫害法輪功問題,今集我們繼續講中共對他的報复。
康:高智晟說麻煩從發公開信后的第2天就開始,成群結隊的政府人員到他的辦公室調查,找他及他的律師談話。
李:同時他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表示高智晟知道很多真相,他們也知道很多高智晟和他家人的真相,孩子在那上學 ,每天坐什麼車,他們都知道。
康:高智晟表示多年的律師生涯中,只在承辦刑事案件中有過這樣的遭遇,現在他以一個公民給國家領導上書,卻立刻遭到恐嚇。
李:個人恐嚇不生效,在11月4日下午,北京市司法局律師管理處以“沒有申報律師事務所辦公地點的變更和非法為非本事務所律師提供法律文書”為名,宣布晟智律師事務所停業一年,如不加改正,將取消律師事務所資格。我們看看高律師的三點回答。
李:高律師說停業解決了中共的后顧之懮,使他任何敏感的案件都不能再參与,也表示中共流氓到連臉面都不要了。
康:既然奉陪到底就付諸行動,在11月5日高律師根据中國律師協會的規則,宣布參加北京市律師協會會長選舉。
李:同時他發表公開信,《關於北京市司法局停止晟智律師事務所執業權利事實的聲明》,講述事件的始末。
康:第一點事務所辦公場所變動的指控,公開信表示事務所溫海波律師從司法局的网上下載了《辦公場所變更備案申請表》(司法局准予下載的號碼:14000023856),兩次到崇文區司法局去辦理變更登記,接待他的工件人員以不同的理由拒絕受理,也不給出具不予受理的手續。
李:据网上資料顯示,在8月12日事務所向司法局辦理辦公場所變動時,同時申請辦理一個律師的執業證和位址變更登記,司法局肖科長建議先辦執業證,暫緩辦理變更登記。
康:在9月2日再次申請地址變更時,司法局以合夥人變更未在區司法局网站公布為理由,暫緩辦理地址變更。事實上,7、8月份發生的合夥人變更已經經過市司法局辦理,市司法局未及時通知區司法局,想不到司法局的內部差錯,居然成為停業的理由。
李:第二點非法為非本事務所律師提供法律文書問題,公開信表示事務所的溫律師當時向廣州警方提交手續時,手續上只填了他一個人的名字,溫律師在同司法局個別談話時也澄清,這份手續上的另一個名字“唐荊陵”,只有兩個可能的填寫者:一是廣州警方;二是北京市司法局填的。
康:很多人講罪名其實是莫須有,退一步看,即使是晟智律師事務所犯錯,也只是技術性問題,不是嚴重到要將事務所停業的程度。
李:由於高智晟通過媒體和互聯网將真相散發出去,原來的二點指控可能站不住腳,北京市司法局又發表了一個通告,企圖將迫害轉型。
康:高律師表示司法局想逐漸把這件事轉化成“勾結外國媒體”,這是他們一貫的思路,然后到“顛覆國家政權”。其實外國媒體不聲援的話,他早就被投入監獄了。
李:扣上政治帽子就不需要講證据,很多支持者包括香港民主派元老司徒華也有類似的看法。
康:身在加拿大的郭國汀律師可能就最了解,他因為同法輪功學員申冤,同樣被上海市司法局指責他“嚴重損害了中國律師的社會形象,造成惡劣的國際影響”。
李:郭國汀律師說他不知道還有哪位中國律師,長年花三分之一時間免費為貧窮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明知風險巨大仍出於道義良知為法輪功學員申冤,而司法局竟然信口雌黃地稱高律師“違反了律師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
康:有評論家就認為法律只是中共的幫凶与工具。中共將世界上的刑法、民法、企業法等法律條文抄過來,給人看中國的法律多文明,多先進的,寫在紙上后就不當回事。誰要當真,中共就要搞誰。
李:為了吊銷高智晟的律師執照,有關部門可謂費盡了心机。通過一次次的談話,今年7、8月份,晟智律師事務所三個合夥人受壓先后离開。按照法律規定,如果事務所合夥人不足,三個月后就要被撤銷。
康:當高律師找到了兩位律師加盟,但變更注冊又遇到了重重刁難。從10月28日起到司法局辦理變更申請,既不受理也不給拒絕受理的手續,司法局員工表示“不批就是不批,材料送到也等於沒送,這是北京市司法局的命令,所有晟智所的事,一律不辦,看你們能怎麼樣!”
李:除了要員工每天去催外,高律師為了防止再次因“不辦理變更”為理由加害,開始以公告方式公開非法拒絕批准的實情。因為如果拖延到了11月23日以后,司法局可以用找不到新的合夥人為理由注銷晟智律師事務所。
康:中共真是兩手准備,目前第一個方案依然按計划進行,在11月16日上午,晟智律師事務所行政處罰听證會在北京市司法局舉行,高律師由於在15日下午去了新疆,無法親自參加听證會。
李:听證會由李和平律師和法學博士許志永擔任辯護。會后李和平律師表示從法律角度上已經大獲全胜,因為連司法部用來處罰高智晟的行政處罰權,本身就是違法的規章。
康:听證會的正式結果就未知,正如高律師講,這是給他的一次机會,也是給那個野蠻政府的一次机會!
李:一位中央高層的人私下透露,在高層內許多人都對高智晟豎大拇指,現在中央的個別人,每天都是在“抓”与“不抓”之間來回的思考。
康:听到這樣的消息,高智晟回答:“這种體制就是這樣。他哪一天心血來潮“抓了”,那就是抓了。”他已經清楚地認識到,在中國真正走向法治和民主的道路上,會有一部份人坐牢。但就像他鼓勵郭飛熊時講:真正的戰士,無論監獄還是地獄,都是我們的戰場。
李:毫無疑問,晟智律師事務所的存亡,再一次拷問中國的法治和良心,而民間又怎樣支援這位說真話的律師,我們下次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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