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公安告上法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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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8日訊】

一、案件延期審理

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通知書
(2005)拱行初字第12號

王富華:

關於你訴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區分局治安行政處罰一案,經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查並同意延長本案審限至2006年1月18日。

特此通知

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印章)
2005年10月18日

二、旁聽限制

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公 告

王富華訴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區分局治安行政處罰一案,本院定於2005年11月17日14時30分在本院1號法庭進行公開開庭審理。需要旁聽的人請於2005年11月14日15時至16時到本法院南大門大廳憑身份證領取旁聽證。

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印章)
2005年11月八日

三、開庭狀況

平時拱墅區法院和區政府同一個大門,2005年11月17日14時15分左右,大門不讓要參加旁聽的人進,保安說今天下午去法院的人都要從法院北門進。在當天特開的北門外站了六、七個警察,我家老頭和幾個退休工人進去沒被阻攔。到了法院1號法庭外,已經聚集了上百人,1號法庭門里門外有十多個警察攔著,不讓沒有旁聽證的人進去,而法庭內此時坐著的估計大多是警察或便衣,只有沒幾個退休工人。

到了開庭時間,王富華和四、五個中國民主黨的人來了,好像換了代理人(編者從發稿的前一天才瞭解到新的代理人叫呂耿松),進去後王富華和代理人呂耿松一坐定,待王富華向審判長提交委託書後,審判長就下令要把代理人轟出法庭。在兩個法警拉扯代理人時,王富華急了,站起來要說話,又有三四個法警一擁而上,有拉扯推攘王富華的、還有用手去捂他嘴巴的,王富華和呂耿松掙脫了法警的扯拉,一起走出了法庭,有幾位退休工人和便衣、法警和法官跟了出去。

在法庭外,王富華很激動,說話時臉脹的紅紅的,向大家斷斷續續地說剛才在法庭內發生的一幕。王富華退庭後,法官要其再次進去開庭,王說「要去,就讓代理人一起去。」法官不同意,就管自己回去當庭宣佈判決(實際上應該是「裁定」)結果:按王富華撤訴處理。

聚集在法庭外的上百位退休工人和群眾本來就因為法庭不讓進去旁聽而悶了一肚子怨氣,此時就猶如揭開了熱鍋,圍著法官和警察進行指責,各種罵法都有,我們全家聽老頭回來說給我們聽,聽了也很痛快。

通過兩次週末的調查核實和材料收集,看來我家老頭向全家「匯報」的上述「工作內容」沒有「摻水」,老頭兒還說:「法院連續兩次趕走王富華的代理人陳樹慶而又不當庭公開說明事實和法律理由,讓王富華處於訴訟能力不對等的情況下已經太不公道了。王富華為了既保證有足夠的訴訟能力又讓法庭(有見不得人、上不了台面的苦衷)能夠體面地將審判進行下去,臨陣換將,讓呂耿松換陳樹慶作代理,本身是個重大讓步,不想法庭欺人太甚,第三次驅趕王富華的代理人。看來他們早有安排,就是決不讓王富華從審判中討回公道,只許讓他在訴訟能力懸殊的情況在法庭再受羞辱」。「報紙上天天講的民主、公正、法律,就是被這幫當權的及其爪牙們自己給踐踏了!」(佩服,我家老頭現在說話也一套一套了!)。

2005年 11 月 27日晚定稿於杭州@(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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