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8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明報發生爆炸事件發生翌日,明顯加強了保安,警方亦派員了解保安情況並作出保安建議。
警方的建議包括提議公司購置可以偵測爆炸品及毒藥的探測儀器。集團行政及人事總監李燕”k表示,其實集團過往已有執行部分警方建議的保安措施,已做的會繼續做好,未做的會積極考慮。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防止罪案主任陳鳳翎總督察,早上與三名同事到本報所處的樓層視察,並就接待安排、郵件處理、出入情況等三方面作出建議,講解了報館在接收包裹時核實來源的方法、提醒員工在公司範圍內要配帶職員證,亦建議公司劃出地方放存可疑郵包。另外,他們亦建議報館考慮購置一套價值7萬元,可以探測爆炸品及毒品的儀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