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北京市司法局的通知》有感

羅織罪名是當局即將新一輪迫害的信號

馮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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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9日訊】看到《北京市司法局的通知》的內容(附後),無疑看到現實中國正在上演的新一出由執政者自編自導的又一幕類似「天安門自焚」案一樣卑鄙、拙劣、無恥、荒唐的賊喊捉賊醜劇!這群被江澤民、羅幹、周永康之流利用的冠以「法律」之名的打手,再用「不法分子、不法組織」「別有用心」等陳詞濫調及莫須有的事實來構陷、栽贓、加害人間正義捍衛者堂堂中華大君子、人頌當代包青天的高大律師,這是對世界公正與真理的公然抹殺和褻瀆。天理不容!人神共憤!必須嚴肅的指出:充當惡犬的北京市司法局必須停止迫害。

世人皆知共產邪黨壞事做盡,常因內心惶恐而練就了一副擅長惡狗先告狀的看家「本事」,拋帽子、打棍子就是其慣用的伎倆。《北京市司法局的通知》通篇充滿污蔑不實栽贓陷害之詞。比如它稱海外聲勢浩大的聲援高律師的事實說成是「境外個別不法分子和非法組織」,把海外眾多媒體的報道文章說成是:「杜撰的不實報導歪曲了事實真相」,把高律師揭露事實真相的冒死上書的行為說成是:「鼓動境內外不明真相的人士對党和政府施加壓力,」同時不惜要挾全市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要認賊做父,「不接受境外媒體和非法組織的不實宣傳和歪曲報導,不參與境外媒體及個別別有用心的人煽動組織的任何活動。在接到境外媒體和非法組織對晟智律師事務所和高智晟律師的相關報導後,要及時向我局報告」。如此騙子、無賴、流氓、嘴臉暴露無疑。

眾所周知,高律師是中國大陸屈指可數的勇敢捍衛律師尊嚴和正義的人權律師之一。由於他多承擔為民運人士、弱勢群體辯護,普遍受到人民的歡迎與尊重也為權貴們所憎惡。最近發生的陝北油田案,銅家川煤礦案、朱久虎案,鄭貽春案,許萬平案等,高律師頂著壓力和個人安危都給予法律援助。10月18日高律師在國際互聯網上發表了以停止迫害自由信仰者改善同中國人民的關係為主題的《高智晟致胡錦濤溫家寶的公開信》,他再次希望國家領導人「儘快以迅速的措施制止各地地方當局對信仰法輪功的同胞持續非法的野蠻迫害。」他說:「這已不再僅僅是那些被非法迫害公民擺脫災難的需要,這裏還涉及中國的憲法價值、法治價值、道德及道義方面的人類的普世文明共識價值,這些價值不能在今天的中國、在你們的眼裏成了沒有價值的東西啊!」公開信揭露了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家屬進行的慘無人道的對待。此公開信揭下了當局最忌諱、最醜陋的一塊傷疤,當局的憤怒由然而升。於是開始了對高律師的一輪一輪的構陷。11月4日當局先是以種種藉口和理由封殺高律師事務所,8日下達所謂《北京市司法局的通知》,明顯看出當局的卑鄙無恥險惡用意,完全是在為欲加之罪在羅織罪名!也是當局即將新一輪迫害的信號。

為譴責中共的倒行逆施和聲援高律師,國際各大媒體如:路透社、BBC、金融時報、美國之音、自由亞洲電臺、華盛頓郵報、波士頓環球報等紛紛採訪高律師以及多個海外人權組織如:全球審江大聯盟、審江律師團、國際追查迫害法輪功組織、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以及國內外著名律師、法學界人士、評論家、民運人士等都發表言論,表示對此事件的嚴重關切,僅上網簽名聲援高律師就達數千人。中共不顧客觀事實,將海內外參與聲援的人權組織和正義之士說成是「個別不法分子、非法組織」,難道在中共眼裏「不為其溜鬚拍馬、不為其唱讚歌、譴責它的惡行的海外正義力量和團體及個人」都是不法或非法?奄奄一息的共產邪惡政權才是世界最大的非法組織,參與迫害人民的江澤民、羅幹、周永康之流才是真正的十惡不赦的個別不法分子。

他們為了達到目的,不惜羅織罪名、無中聲有、顛倒是非、捏造事實、栽贓陷害,把好人投入監牢,把無罪公民判刑濫殺無辜!這次中共對高律師的迫害無異於對鄭貽春、張林、許萬平這些仁人義士的迫害手法!歷史證明中共才是「歪曲了事實真相」的罪魁禍首。

北京市司法局無非是江羅手中打人的棍子。助紂為虐的結果必遭天譴。國際追查迫害法輪功組織日前已經發出公告,對北京市司法局參與迫害高律師的柴磊等人發出警告。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惡貫滿盈的中共,56年的非法獨裁統治即將結束,人民清算之日指日可待,九評帶來的退黨大潮已成為偽共的滅頂之災。鄭告那些繼續與狼共舞、繼續充當惡犬的北京市司法局官員,必須停止迫害,還高律師清白。如若不然,歷史定將你們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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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北京市司法局通告

近日,我局陸續接到有關律師事務所的報告,反映境外有關媒體和一些非法組織利用發傳真等方式報導我市晟智律師事務所被停業整頓的情況,這些由境外個別不法分子和非法組織杜撰的不實報導歪曲了事實真相,妄稱高智晟律師受到政治迫害,企圖混淆視聽,目的別有用心。為使廣大律師瞭解事實真相,免受蒙蔽,現將對晟智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查處的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按照司法部確定的開展“合夥律師事務所規範建設年”活動的要求,今年10月份,我局組織區縣司法局、市律師協會對我市開展合夥律師事務所規範建設年活動進行了總結驗收,重點檢查了58家律師事務所。在檢查中發現一些律師事務所在“七個規範”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我局將根據不同情況依法進行處理。

在檢查過程中,我局發現晟智律師事務所存在著變更住所地址未做地址變更登記手續、為非本所執業律師出具律師事務所空白介紹信等嚴重違反律師事務所管理規定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事務所登記管理辦法》及《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律師事務所變更住所地址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變更登記的,以及律師事務所採用出具或者提供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律師服務專用文書等方式,為非本所律師違法執業提供便利的,屬於違法行為,司法行政機關應給予其行政處罰。為此,經我局調查核實後,我們認定晟智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混亂,嚴重違反了有關法律、法規,屬於情節嚴重的情形,擬對其作出停業整頓一年的行政處罰。

近日,我局約見了晟智律師事務所主任高智晟律師,告知擬給予該所停業整頓一年的行政處罰,並告知其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和申請聽證的權利。高智晟律師固執己見,錯誤地認為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是對其個人的一種迫害。隨後,高智晟律師通過美國之音、大紀元等境外媒體、網站和一些非法組織等發佈了相關文章,對我局與其談話的內容進行了歪曲報導,試圖將我局給晟智律師事務所的行政處罰說成是政治迫害,並散佈所謂的其為“法輪功”說話遭到政治報復被勒令停業等謠傳,鼓動境內外不明真相的人士對党和政府施加壓力,以達到逃避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的目的。

全市各律師事務所和廣大律師,要站在講大局的高度,認清事實真相,進一步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接受境外媒體和非法組織的不實宣傳和歪曲報導,不參與境外媒體及個別別有用心的人煽動組織的任何活動。在接到境外媒體和非法組織對晟智律師事務所和高智晟律師的相關報導後,要及時向我局報告。

請各律師事務所迅速將本通告精神傳達至本所全體律師。

特此通告。

北京市司法局
2005年11月8日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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