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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高官:不滿的人可以滾

2005-12-01 15:3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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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馬來西亞國內保安副部長奧馬爾稱,那些指摘警方殘暴的外國人可以滾回家。

該國的《南洋商報》、《中國報》、《光明日報》、《星洲日報》晚報昨日均報道這個消息,但今日出版的早報則未有再提及。

英國廣播公司稱,各主要報章在昨天都接到了總理署的命令,不得再刊登奧馬爾叫外國人滾回家的言論。

中國政府已經對國民早前受到脫光待遇提出抗議,但奧馬爾說,要求疑犯脫光衣服,擰著耳朵蹲上蹲下,這是警方的既定程序。

他的一番話立即遭到了反對黨民主行動黨主席林吉祥的批評。林吉祥認為警察的權力不能淩駕於國家法律之上,並擔心這番談話會嚴重損害中馬關係。

三名日前報案指遭馬來西亞警方在扣留所中淩辱的中國女子于雪珍、吳小華以及顧秀花,昨天受雪州警方傳召,再度回到八打靈再也警區扣留所錄口供,以協助警員濫權淩辱事件的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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