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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遺產稅免稅及扣除額調高11% 4口之家 財產總額1536萬以下免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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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專題報導)

今年台灣國內物價漲幅較大,綜所稅、遺贈稅免稅額及扣除額同時達到調高的標準,其中,明年遺贈稅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將可調高11%,這是自84年以來首度調整,以4口之家為例,遺產免稅及扣除總額將由1380萬元提高至1536萬元,換句話說,4口之家若財產總額在1536萬元以下者,幾乎不會被課到遺產稅。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規定,當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上漲達10%以上時,遺贈稅免稅額及扣除額將可調高,而遺贈稅上次調整是84年,至今物價上漲率已達11%,因此,明年起遺贈稅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將可調高11%。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明年遺產稅免稅額將由700萬元調高至779萬元、配偶扣除額由400萬元調高至445萬元、父母扣除額由100萬元提高至111萬元、子女扣除額由40萬元提高至45萬元、喪葬扣除額則由100萬元調高至111萬元。

以4口之家為例,如果父親不幸過世,由遺孀及2名子女繼承遺產,則在申報遺產稅時,可適用的遺產稅免稅額及扣除額總額共1536萬元,換句話說,4口之家財產總額若在1536萬元以下,未來幾乎課不到遺產稅。

贈與稅免稅額升至111萬

此外,贈與稅免稅額明年也將由每人每年100萬元調高至111萬元,對於納稅人進行租稅規劃又是一項利多,父母可利用每人每年111萬元的贈與免稅額,逐年將財產贈與給子女,以節省未來可能面對的遺產稅。

逐年移轉財產將修改

不過,逐年移轉財產給子女的租稅規劃,未來可能不再適用,行政院日前宣布將修改遺贈稅法,讓納稅人可以提早在生前利用遺產稅免稅額,每人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可能因此取消。

根據目前的遺贈稅法,如果有人每年利用贈與免稅額,從兒女出生的第1年開始贈與,到子女2、30歲時,贈與額度可達2、3千萬元,加上未來遺產稅免稅額度1千3百多萬元,則遺贈稅免稅總額可達3、4千萬元,如果生前未做租稅規劃,死後才由子女繼承財產,則遺產免稅額度只有1千3百多萬元,形成時間點上的租稅不公,因此才要修法,建立類似美國的「終身財富移轉制」。

根據財政部初步規劃,未來遺產及贈與稅的免稅額可能合併為一個免稅總額,讓納稅人可以不受每人每年贈與免稅額的限制,提早在生前使用遺產稅免稅額及扣除額,但每人每年100萬元(明年調高至111萬元 )的贈與免稅額則可能取消,因此,逐年移轉財產給子女的租稅規劃,未來可能不再適用,但這個構想涉及修法,何時能夠立法通過,還是未知之數。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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