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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會在滄州市公安局院內的電視塔上摔落

郭起真
2005-12-07 12:2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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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7日訊】10月26日上午11點左右,我在滄州市公安局電腦管理中心院內的電視塔上不慎摔落。

1、我的電子信箱經常地被封鎖、關閉,電腦中的檔經常地丟失,聊天的號碼多次被盜,去年剛剛申請的個人主頁也被無端地關閉──這無疑是電腦管理中心的某些不明真相的人所為。況且,10多年來,我所遭到的所有迫害,大都是公安機關所為;

2、我愛人在9月期間多次遭到不明身分者的跟蹤騷擾,致使其病重的岳母大人氣絕身亡;

3、9月10日滄州市新華區委為了阻止我到公安系統舉行的所謂《滄州市公安系統陽光服務》現場去示威,竟然派出由區委副書記武裝部長帶領的數十人,對我實行非法拘禁;

4、我只因與原單位的所長馬桂臣發生了幾句口角和為1個被打和死牢的無辜百姓喊冤,便在12年期間遭到滄州市新華公安分局的4次非法關押;

5、10月26日上午我和愛人在滄州市市委示威時,遭到了多名不明身分者搶奪傳單、橫幅。即使是在離開現場時,我也還受到跟蹤,特別是我和愛人的人身長期受到威脅,我迫不得已爬上了公安局院內的電視塔,結果在距離地面近20米處摔落,造成右腿粉碎性骨折和身體的多處受傷。

更令人震驚和不能容忍的是,在長達10幾年期間,滄州市新華公安分局和有關部門不是去糾正執法犯法的犯罪行為,反而有恃無恐、變本加厲、肆無忌憚地妄圖用1個個新的罪行來掩蓋過去的罪行。對此,做為1個飽受淩辱迫害12年的普通百姓,除了向各級部門和整個世界揭露和控訴他們的罪行以外,也許只有用生命來承受和抗擊猖獗的邪惡勢力。

因此,我從塔上跌落,完全是由於新華公安分局和新華區委少數人對我長期的迫害和非法拘禁,以及我在市委門前和平示威遭到不明身分者的暴力搶奪傳單、跟蹤威脅所致。所以,以上有關部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然而,事發後負有責任的各部門卻置我生命於不顧,相互推諉。我二哥、四姐、小妹見命懸一線的親人在醫院3、4個小時得不到救治,不得不將遍體鱗傷的我抬到滄州市市委大門口。我妻子和兒子打著《郭起真蒙冤十二載,誰來主持公道?》的橫幅。大批關注我的熱心市民將市委大門睹的水泄不通,並強烈譴責政府草菅人命和沒有最起碼的人道主義。即便如此,一直到抬我的單架堵在市委門口長達3個小時、天漸漸黑得幾乎伸手不見五指時,新華區委政法委閻書記才走到我的單架前,口頭承諾立即送我到醫院醫治傷病和儘快解決我的冤案。

豈料,滄州市新華區委在支付了不足2萬元醫治費之後,以沒有這項開資為由拒付一切費用,致使我右腿的骨折被迫中斷治療,從而面臨終身殘疾,於本月24日出院。

原載《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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