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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提案限基地台設置 大哥大業者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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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八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蔡正元等擬具「行動通信基地台設置條例草案」,推動大哥大業者設置基地台,須先獲得鄰近二十公尺住宅區內居民過半數同意,才准設立;大哥大業者指出,依據學理,基地台設愈多民眾愈安全,草案若通過立法,不但基地台新設無望,過半現有基地台也可能拆除。

蔡正元(台北市)等國民黨籍立委提案的基地台設置條例草案,已獲七十四位在野黨籍立委連署,蔡正元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將積極推動立法,解決長久以來基地台設置,鄰近居民事先無法得知,導致民怨的盲點。

蔡正元表示,國民健康意識抬頭,且電磁波對身體無害的說法一直未獲科學證據支持,民眾因基地台設置引發的群體抗爭時有所聞,但相關法令未齊備,有必要推動立法解決爭議。

依據草案條文內容,大哥大業者未來新設基地台前,必須邀請居民召開說明會,並在村里辦公室公告三個月,若村里居民有過半數反對,主管機關要舉行聽證會裁決。

除需事先說明外,業者要取得設置處大樓、公寓所有住戶、鄰近周圍二十公尺住宅過半數住戶同意,方能設立;已設置基地台在草案立法通過後六個月內,若鄰近周圍二十公尺住宅過半數住戶要求拆除,得報請當地政府拆除。

出席記者會的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公共事務組組長劉莉秋表示,政府對大哥大基地台設置限制與電磁波發射功率,已較美國、歐洲、日本嚴格許多,業者為服務大眾,仍不惜成本,高價設置封包式基地台以符合規範。
她說,依據學理,若基地台數量足夠,發射功率可低到三十瓦至四十瓦左右,產生的輻射量比家用的六十瓦燈泡還低,「設愈多愈安全」,但因民眾對基地台發射原理與電磁波的特性不了解,才導致恐慌。

劉莉秋直言,若提案經立法通過,業者將不可能新設基地台,已設置基地台有半數面臨可能拆除命運,盼立委、民眾多理解電磁波特性,不要讓業者面臨無依據的指控及不公平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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