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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詐騙 僅兩成民眾領回詐騙款

2005-02-04 22:3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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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4日報導】(據中廣新聞記者張雅惠報導)民眾透過ATM被騙的錢,目前只有兩成的人,領回詐騙款。銀行局長曾國烈說,歹徒利用人頭戶開戶,而人頭戶也是個人帳戶,有匯款明細,能不能擅自匯回的問題,銀行局持續和簡易法庭溝通,加速讓受騙民眾領回詐騙款。

不法集團把民眾騙到ATM之前匯款轉帳,經過警方通報,轉帳帳戶會立刻被列入「警示帳戶」,開戶人不得透過ATM提領,非得到銀行櫃檯當面提領。半年前,金管會和警方溝通之後,警示帳戶的錢可以解凍,不過,到目前為止,只有兩成的人真正領回,警示帳戶總金額有新台幣四億多,目前還有三億。銀行局長曾國烈說,主要是卡在人頭戶的權利義務問題。

『假身份証開戶,可能是一部分;那真正是活生生的一個人,他本身就是合法的人(人頭戶),他在銀行開一個帳戶,有人要把錢送到他的帳戶,你說這是他的錢?還是我的錢?因為你有匯款單,如果可以找到對方大家協商一下,說這是我不小心匯到你那邊,你也承認這不是你的錢,那這就好辦了。但是,要騙人家錢的人,通常沒那麼好辦』。

曾國烈說,已經和簡易法庭溝通,要加速警示帳戶解凍的速度,不過,有些帳戶有部分金額被提領,民眾被騙的錢是否按比例攤還,銀行也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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