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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局將檢討精算人員制度相關法規

2005-03-02 17:5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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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表示,在中華民國精算學會協助下,未來將持續檢討現行簽證精算人員制度相關法令規定,包括研訂各類保險商品費率釐訂、準備金適足性檢視及人身保險業保單紅利分紅等相關精算實務處理準則。

保險局指出,精算人員素質提升或相關法規的檢討等是保險局今年的重點目標。而精算人員除簽證報表外,還有保險公司報告的簽證,現在中華民國精算學會產壽險精算準則委員會將分商品精算及簽證精算兩部分,負責研究及詮釋精算實務處理原則。

另外,精算學會的諮詢及紀律委員會也將配合監理機關訂定的管理規定及學會所訂的實務處理原則,協助督導精算人員作業及行為,確保會員的作業品質水準及適法性,維持主管機關及社會大眾對精算人員的信賴。

保險局表示,以前咨詢與紀律委員會重視市場紀律,已訂定幾項標準(standard),現在在實務上 (practice),會再增加幾項標準,讓精算人員更清楚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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