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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中宣部公佈新聞記者管理新規定

2005-03-23 09:5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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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3日訊】日前,中共中宣部、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署聯合發出、公佈了新聞記者管理新規定,嚴格媒體管理。

據聯合報3月22日報導,中共中宣部對大陸十五萬名記者的編採行為公佈新管理規定,要求所有記者編輯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擁護共產黨領導,做好新聞報導的工作。

據瞭解,《關於新聞採編人員從業管理的規定(試行)》是中共中宣部、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署聯合發出的。規定要求,新聞採編人員必須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樹立政 治意識,以正面宣傳為主,支持改革開放,為人民服務,為全黨全國工作大局服務。要遵守黨的新聞宣傳紀律,維護黨和國家利益,保守黨和國家秘密等;媒體被要求多報導光明面,不要「渲染」黑暗面;媒體刊登新聞必須同時刊登記者姓名。

同時規定還定出了處罰規則,違者情節嚴重的將吊銷記者證。凡被吊銷記者證的新聞採編人員,自吊銷之日起,五年之內不得從事新聞採編工作;因故意犯罪被判處刑罰者,終身不得從事新聞採編工作。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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