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燕明:自由本身就是一個重要的政治目標

黃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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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1日訊】在中國,人們對於「自由」一詞的理解,大多是表面的,或者是一知半解的:要嘛對自由施以濫用,要嘛對自由做簡單地肢解。在人們爭取自由和民主的艱難歷程中,我們有必要深究自由精神,全面地理解它的真正含義,從而更好地推進民主運動。

自由對於今天的民運來說,更多是指政治、思想、言論自由。然而,自由並不是達到政治目標的手段,它本身就是最高的政治目標。也正如米琵斯所說的,自由主義並不是一種已經完成的學說,也不是一種僵化的教條,相反,它是人類社會生活的科學應用,自由就是人最大的幸福。從歷史學的角度來看,自由主義是第一個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而非特權階層服務的一種政治傾向。與社會主義截然不同的是,自由主義不是通過其追求的目的、也不是通過它選擇的方法去達到這一最終目的。也就是說,自由不僅是一種理念,還是一種信仰,自由體現人的本質、社會的正義。所以孟德斯鳩認為:「國家的政治制度,它的目的是保障人民享有充分的自由」,因而社會的自由是和「法治」溶為一體,自由是做法律允許可做的一切事情的權力。

開放的中國,在進向現代化的過程中,獲得了很多現代化科技成果,但丟掉了現代社會的核心精華「民主與自由」。這無異於捨本求末,和清政府的「中體西用」維護專制特權階層利益的思想異曲而同工。新思想、新科學技術的第一推動力是自由。西方國家能飛速發展,就在於他們有一個自由的天空,有一個保護思想、言論自由的政治制度。沒有新聞、言論自由,誰來監督、制約權力呢?民主的精神就是自由:沒有自由,經濟不能發展,不可能有那麼多科學技術的創造發明。總之,沒有自由就沒有進步。現代社會的標誌,首先是人民能否有自由。自由能更好地發揮個人的潛能,激發個人的創造力,並讓個人在追求私利中給整個社會帶來利益,並「化私為公」。在一個沒有自由、一黨專制的社會裡,個人的潛能、創造力被獨裁者的公有理想所壓制、代替,特權既得利益集團反而是打著為人民的幌子「化公為私」。

專制者認為「自由」是西方世界的專利,中國人不配享受。不!這是專制獨裁者的詭辯,是對中華民族的自我歧視和污辱。我們要明明白白告訴每一個中國人:只要你還是一個「人」,你都應當擁有自由、並享受自由所帶來的快樂。自由是人與生俱來的、不可剝奪的天賦權力,是人類共同的價值。對於我們來說,自由就像空氣、水和食物一樣,不可缺少。

最能產生奇蹟性碩果的,莫過於自由的藝術。但是,最難得的,亦是自由。中國人民能否享有自由的權力,只有不斷去抗爭,並經歷種種磨難後,方能得到。自由的裨益也只有在我們衝垮專制政權、確立民主制度後,才能享受到。

在中國,人們並非願意在槍桿子下過恐懼的生活。人民的自由、權力被壓制和剝奪,來自於一黨專制的獨裁。中國在暴力革命近百年的動蕩後,人們已認識到在「槍桿子」的治理下,不可能有自由,而只能有野蠻、恐怖和暴政。如果人民處於專制暴政之下,沒有政治、思想、言論上的自由,人們也只能像奴隸一樣活著。而奴隸是沒有權力和自由的,從精神到肉體上都被專制政府所奴役,也就是一群奴隸。離開人權去追求所謂的生存權,那人民就如同奴隸,如同動物。人權首先是自由的權力,而不是動物般的生存權。所以我們認為:國土誠可貴,人權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三者皆不拋。洛克說:人類在國家出現以前處於自然狀態中,人是自由、平等的,根據自然法則享有充分的權利,同時自然法則也教導人們不應侵犯他人的自由權力。民主與專制的區別就在於:民主政府尊重人的自由,而專制政府則剝奪人的自由。

專制制度不僅侵害個人的自由,阻礙社會的進步,也扼殺個人的創造機能,破壞政治生物鏈環,破壞競爭的自然規則,給自然狀態下的社會套上專制枷鎖,使國家喪失活力,處於貧窮落後、停滯不前的狀態中。國家的進步是與自由、民主分不開的。自由與好政府並不互相排斥。相反,只有專制政權壓制自由。民主運動就在於要砸爛窒息、奴役人民的專制機器,讓人民獲得自由。

──轉載自《民主論壇》網站(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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