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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8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國稅局指出,藝人虛設公司行號,是把自己當成公司員工,只課薪資所得稅;而絕大部分的演藝收入,都掛在公司名下,因為營所稅扣掉費用支出之後,可以少繳一點稅。國稅局就發現,有的公司用發票減除支出的名目浮濫,連魚飼料、生鮮蔬果魚肉都有。
公司計算營所稅,營業收入可以先扣掉費用支出,剩下來,賺的錢,才要課營所稅;有的可以等同執行業務所得,還可以先扣百分之三十,再課營所稅。
部分藝人、或是主持界的大哥大,為了避稅,經常虛設傳播公司或工作室。國稅局很頭大,因為不只是藝人,一些收入高的民眾,也會成立人頭公司;有些公司就算不是人頭,在減列費用支出的時候,也浮報項目,連魚飼料、茶葉、大賣場的生鮮蔬果魚肉都用發票打了公司統編來當成費用支出。
『交際費有限額,但是雜費比較不限,我們通常都會去看雜費裡面的內容有沒有亂報』
受薪階級大嘆租稅不公,國稅局說,如果要改,除了加強查核,得從營所稅的法律上著手,砍掉一些減除項目的優惠。
國稅局說,受薪階級一毛都逃不了,因為戶政資料完整,扣繳憑單也很好掌握,五百萬戶綜所稅納稅人,幾乎都可以歸戶建檔;但是營所稅的項目多而繁雜,公司可以隨開隨關、不容易建檔歸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