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在加申請難民上訴再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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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章君宇多倫多十四日專電)被指控走私一百億美元貨品而遭中國政府通緝的要犯賴昌星在加拿大申請難民的努力今天再遭重挫。加拿大聯邦上訴法院維持聯邦法院原判,拒絕賴昌星要求重新審理二00二年加拿大移民難民局拒絕他及妻子曾明娜申請公約難民的裁決。

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一兩人小組二00二年拒絕賴昌星及妻子曾明娜公約難民的申請。小組裁決書指出,賴昌星及曾明娜很明顯的只是逃避司法制裁的逃犯,並非公約難民。移民暨難民局裁決書也指出,無論賴昌星或曾明娜都不可信。賴昌星對此一裁決不服,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聯邦法院維持移民暨難民局原判,賴昌星乃又向聯邦法院上訴。

雖然賴昌星欲留在加拿大的努力已遭遇三次失敗,但這並不表示他很快會被遣返回中國。根據加拿大難民申請制度,賴昌星下一步可以申請「遣返風險評估」,由加拿大移民部評估他被遣返中國後的風險。如果加拿大移民部評估賴昌星被遣返中國後確有生命危險,他將可以再次申請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

賴昌星及家人於一九九九年八月抵達加拿大。一年後,他在安大略省尼加拉瀑布賭場賭博時被逮捕。他的妻子曾明娜亦於同一天於溫哥華被逮捕。賴昌星被逮捕後,中、加即為他遣返的問題不停地磋商。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甚至向當時加拿大總理克瑞強保證,賴昌星被遣返後不會被處死。

(中央社加拿大蒙特婁十四日法新電)加拿大官員今天說,加國法院今天已拒絕提供中國頭號通緝要犯賴昌星政治庇護。

加國英屬哥倫比亞省司法部媒體聯絡人康廷說,英屬哥倫比亞省聯邦上訴法院維持地方法院去年二月的原判,拒絕賦予賴昌星難民身分。

上訴法院於十一日作出裁決。康廷說,賴若要上訴,必須在六月十日前提至加國最高法院。

中國方面聲稱,賴昌星為犯罪集團首腦,被控從福建省走私價值六十億美元的商品。但賴並未正式遭到控告。

在中國最少已有十四名相關涉案人被判處死刑。

賴與妻子及三名孩子於一九九九年逃離中國,以旅客身分持護照從香港進入加國。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他們因違反移民法遭到加國收押。

加拿大移民與難民委員會在英屬哥倫比亞省溫哥華市展開聆訊,並於二零零二年拒絕賦予其難民身分。

加國已反對賴的難民申請,因為中國方面並非因為政治犯罪而緝捕他。

賴的辯護律師馬塔斯說,如果他的委託人與家人被遣送回中國,將有遭到處死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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