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日電)中國政策性銀行即將對民間資金開放,據瞭解,中國銀監會重新定位的「政策性銀行管理條例」下半年將可公布實施。
香港商報引述銀監會透露,制訂「政策性銀行管理條例」是銀監會今年的重頭任務。正在制訂中的條例草案,將對中國三大政策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的資本金來源、經營方針以及政策性業務一旦虧損的責任追究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
專家稱,新規定將使政策性銀行的定位更加明晰,並要求其在側重政策性項目開發的基礎上做到不虧本。
有關人士透露,三大政策性銀行今後可能改變國家獨資的性質,而實行股權多元化,允許民資參與,但國家擁有其百分之五十一以上的絕對控股權,外資暫時沒有被允許進入,目前依然側重於政策項目的貸款發放。
銀監會法規部工作人員表示,在條例草案中,國家開發銀行的定性將從「政策性銀行」改為「具有國家信用的國有開發性金融企業法人」。這一方面是希望擴大國家開發銀行的註冊資本,另一方面是考慮拓展其業務範圍,如辦理與貸款項目有關的本外幣存款和結算業務,代客外彙買賣和自營外彙買賣業務等。同時,國家進出口銀行也將增加以上多項新業務。
另外,據業內人士透露,「中小企業發展銀行」最有可能成為第四家政策性銀行。
對於條例的出臺,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教授韓復齡表示,原來對政策性銀行的相關規定較少,政策性銀行在某種程度上可能超出其業務範圍,造成商業銀行之間有很大爭議。新條例出臺後,將使政策性銀行的定位更加明晰,避免出現管理真空地帶和業務模糊行為。
所謂政策性銀行,主要是指由政府創立或擔保、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為目的、具有特殊的融資原則、不以盈利為目標的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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