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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薇指使毆打孕婦證据不足 司机吳某可能會上訴

2005-04-22 16:06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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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2日訊】(中華網4月21日報導)備受關注的“三里屯孕婦被打案”昨天在朝陽法院宣判,曾是趙薇司机的吳玨被判賠償鄒雪醫藥費2146.6元、精神撫慰金1000元,鄒雪指控趙薇指使打人的訴求沒有獲得法院支持。

  2004年7月28日,鄒雪請朋友19人在三里屯北街的一家餐廳為丈夫舉行生日晚會。鄒雪在法庭上說,當晚10時多,趙薇的司机吳玨帶領約20人闖進她所在的房間,對她進行毆打,還稱是替趙薇給她教訓等等。

  后來去醫院檢查,她被打傷鼻子,鼻中部高位偏曲,雙眼眼球挫傷,眶周軟組織挫傷,有腦震蕩。鄒雪在開庭時要求趙薇和吳玨連帶賠償醫藥、誤工費2146.6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法院認為,鄒雪提供的證人證言及法院調取的證据均可證明,鄒雪是被吳玨毆打致傷,吳玨就此未向法院提供相反證据反駁。但鄒雪稱吳玨打她是受趙薇指使的說法,因其不能就此充分舉證,法庭不能采信。

  對此結果,記者打電話給鄒雪,但一直無人接听,而吳玨的手机也已關閉,他的律師則表示對判決表示遺憾。她說,法院認定吳玨打人的證据不足,認定事實不清,“吳玨确實沒有打人”,她說,是否上訴她將和吳玨商量后再定。

  從這件糾紛中被擇出來,趙薇的律師對此很滿意,但她也為吳玨抱不平:“据我們了解,确實不是吳玨打的人,出庭的那些證人都是与鄒雪有利害關系的……”(北京娛樂信報/郭志霞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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