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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薇指使殴打孕妇证据不足 司机吴某可能会上诉

2005-04-22 16:06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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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2日讯】(中华网4月21日报导)备受关注的“三里屯孕妇被打案”昨天在朝阳法院宣判,曾是赵薇司机的吴玨被判赔偿邹雪医药费2146.6元、精神抚慰金1000元,邹雪指控赵薇指使打人的诉求没有获得法院支持。

  2004年7月28日,邹雪请朋友19人在三里屯北街的一家餐厅为丈夫举行生日晚会。邹雪在法庭上说,当晚10时多,赵薇的司机吴玨带领约20人闯进她所在的房间,对她进行殴打,还称是替赵薇给她教训等等。

  后来去医院检查,她被打伤鼻子,鼻中部高位偏曲,双眼眼球挫伤,眶周软组织挫伤,有脑震荡。邹雪在开庭时要求赵薇和吴玨连带赔偿医药、误工费2146.6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法院认为,邹雪提供的证人证言及法院调取的证据均可证明,邹雪是被吴玨殴打致伤,吴玨就此未向法院提供相反证据反驳。但邹雪称吴玨打她是受赵薇指使的说法,因其不能就此充分举证,法庭不能采信。

  对此结果,记者打电话给邹雪,但一直无人接听,而吴玨的手机也已关闭,他的律师则表示对判决表示遗憾。她说,法院认定吴玨打人的证据不足,认定事实不清,“吴玨确实没有打人”,她说,是否上诉她将和吴玨商量后再定。

  从这件纠纷中被择出来,赵薇的律师对此很满意,但她也为吴玨抱不平:“据我们了解,确实不是吴玨打的人,出庭的那些证人都是与邹雪有利害关系的……”(北京娱乐信报/郭志霞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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