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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品若禁上架 超商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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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雅民、王孟倫台北報導〕台立法院衛環福利委員會本週一通過禁止菸品以「開放式貨架」販售之規定,這項「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禁止菸品以消費者可直接取得的開放式貨架賣菸,未來三讀通過並執行後,估計國內五大連鎖超商,每年光是收銀台旁擺設香菸的八格貨架的上架廣告費,損失將達約十億元,機場菸酒免稅商店營運也將受到嚴重衝擊。

據悉,目前各菸商要將香菸擺在各連鎖超商收銀台旁的八格小貨架,每家店每個月每格上架的廣告費約一千五百元、每年每家店光是八格菸架上架廣告費,就可收取約十四萬四千元。

如果「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讀通過,禁止菸品以消費者可直接取得的開放式貨架賣菸,包括統一超商、全家便利商店、萊爾富、OK與福客多等五大連鎖超商,總計全台近八千家的門市,原先收銀台旁八格菸架可坐收的廣告費將流失。

根據五大超商業者表示,目前香菸銷售業績約佔整體營收二至三成,認為伸手可及的貨架若不能販售香菸,業者會與菸商研究其他的方式販售,銷售業績應不致受到影響;至於收銀台旁該八格菸架所流失的廣告費,業者認為,可考慮擺放其他產品替代,屆時流失的廣告費應該不會如外界估計的那麼大,怕的是少了顯眼的貨架促銷,小菸商恐怕會面臨比較大的競爭壓力,對大菸商衝擊較有限,將呈現「大者恆大、小者恆小」的發展。

機場免稅商店業者大吐苦水說,他個人支持禁止菸品「開放式貨架」販售,但國際機場是境外免稅,怎麼會規範到這裡來,「各國國際機場免稅商店的香菸,都是公開陳售,這項規定實在太過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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