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事務委會:
路易絲.阿伯女士,尊敬的專員閣下:
我們是呂耿松、韓國慶、楊朝晴、潘愛蘭、喻立強、李泉等250餘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分別來自中國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江西省、江蘇省、湖北省、湖南省等地區。今天,我們對浙江省杭州市政府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名,非法取消我們250個家庭賴以生存的翠苑夜市,嚴重侵犯我們生存權利的事實提出控訴,並提請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關注此事,敦促中國政府切實履行保障中國公民生存權的承諾。
翠苑夜市位於浙江省杭州市翠苑街道所轄的學院路上,由於這一地區是浙江省高等學校集中地段,自上世紀九十年初就自然形成了方便學生購買學習用品和生活用品的夜市場。2000年6月,杭州市西湖區所屬的翠苑街道為了規範市場,正式舉辦了翠苑夜市。翠苑夜市共有250個攤位,經營者有杭州市的失業人員和外地來杭州謀生的農民。五年來,仗著攤主們的艱辛經營(擺夜市非常辛苦,每天白天進貨,晚上5至10時設攤經營,下午3時就要將貨物裝上三輪車運到夜市,晚上收攤後又要將貨物運回家中,一般要到深夜才能就寢。除新年外,經營者一天也不休息,即使颳風下雨,也不例外),翠苑夜市現在已初步繁榮,人氣很旺。因該夜市商品豐富且物美價廉,在杭高校的大部分學生、西湖區的外來務工人員及杭州市的低收入家庭大多來此購物。所以,這個夜市的舉辦,既解決了250個家庭的生活來源,又方便了學生和其他低收入者的購物,還給政府帶來了一筆財稅收入(每年75萬元人民幣)。然而,這樣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卻被杭州市政府以所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這樣一個虛假的「政績工程」攪亂,我們250個家庭 的生存權利成了它的犧牲品。
去年11月,一部分經營者向翠苑街道黨委書記陳富田提出要求調整攤位,對法律知之甚少的陳富田便輕率地答應了其要求。今年4月22日,街道發出書面通知,決定2005年的攤位以抽籤的方式調整,並在4月30日之前進行攤位登記。在登記攤位時,街道要求各經營戶先簽訂《承諾書》,即無條件同意抽籤。如不簽訂《承諾書》,則不予登記,而不予登記的後果是「視為放棄續訂合同的權利」。經營戶們對這種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的做法十分氣憤,5月8日,部分經營戶向西湖區政府提出了申訴。西湖區政府不予受理。在這種情況下,經營戶們致信杭州市市長沈忠煥,希望上級政府糾正翠苑街道的錯誤做法。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杭州市政府不僅沒有接受申訴,責令下級糾正錯誤,反而下令停辦夜市。5月11日,夜市辦公室接到陳富田的指示,將已經批下來的佔道許可證送還給杭州市交警支隊。5 月16日,得到消息的經營戶將陳詞懇切的《陳情書》送到街道,懇請不要停辦夜市,否則250個家庭將陷入生存危機。但街道不予理睬,於次日發布了停辦夜市的公告,並且派了五六十名警察和街道幹部到場「維持秩序」。5月19日,憤怒的經營戶到西湖區政府請願,要求區政府糾正翠苑街道的錯誤做法,將夜市繼續辦下去。區政府敷衍搪塞,將請願者打發回街道,街道表示一週內對請願作出書面答覆。翠苑街道停辦夜市的主要理由是工商機關不批准繼續舉辦夜市的申請,但我們認為這是一條偽理由,因為4月22日街道已經發出了2005年夜市攤位以抽籤方式進行調整的通知,次日該通知又在《杭州日報》上公示,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這是一種不可撤銷的要約行為,而且,它已代替工商機關收取了2005年個體營業執照的工本費(43元),所以事實上街道與經營戶新的合同已經訂立並且生效,按照以往的慣例,工商機關不批準是沒有理由的。5月24日,我們派代表去杭州市工商局西湖分局了解情況。分局領導表示,街道作為事業法人,在主體資格上不符合條件,但條件可以創造,而且能夠創造,如委託或指定其下轄的某一家企業法人來主辦這個夜市。當天西湖工商分局把這個信息反饋到翠苑街道,晚上我們便收到了街道的書面答覆,答覆的內容跟停辦公告一樣,只是理由變成了「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需要」。25日,我們又去西湖區政府上訪,要求區政府對街道的書面答覆進行複查,但信訪局局長朱某明確答覆不予複查,並且威脅我們「不要被壞人利用」。在向區政府申訴的同時,我們向杭州市長沈忠煥及七個副市長的電子郵箱發送了申訴書,並以「兼聽則明」為主題將中國人權和美國之音對這件事的報導一併發送,希望喚起他們的良知。26日上午,我們又向浙江省省長呂祖善發送了同樣的電子郵件。26日晚上,杭州市市委副書記葉明率一班人來翠苑夜市,我們以為這是杭州市領導來夜市了解情況,解決問題的,所以很多人圍了上去,遞上申訴書,訴說我們的苦衷,其中幾位老年婦女痛哭流涕地向葉副書記下跪,不斷地哀求「救救我們,救救夜市」。葉明雙手作揖,叫大家去做生意,他會向市委反映情況的。但事後我們了解到,葉明到夜市是來「檢查衛生」的(因為目前正在搞「創建文明城市」活動),而不是來傾聽群眾呼聲的。大家美好的希望一下變成了肥皂泡。5月30日,我們到杭州市市政府請願。當呂耿松、潘愛蘭、楊朝晴、喻立強、李泉5位代表進入杭州市信訪局的接待室時,那裡早就坐滿了翠苑街道、西湖區信訪局和西湖區工商分局的官員,他們對我們提出的要求和理由一一進行反駁,這好像不是信訪接待而是一場辯論會,我們呈送的有全體經營戶簽名並按上鮮紅指印的申訴書及幾百名大學生呼籲書,杭州市信訪局的官員竟拒絕接受,並且連看也不看。當呂耿松就有關法律問題同工商局官員進行辯論時,杭州市信訪局的官員竟威脅要將呂趕出去。杭州市政府的結論是,翠苑夜市不符合杭州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條件,即環境污染、交通擁擠和衛生狀況差。但這三個理由是純粹是雞蛋裡面挑骨頭,有的則是無中生有。所謂環境污染,是指攤主們在擺攤、收攤時擺弄貨物和棚架時發出的聲音。因棚架是鐵做的,在搬動時會發出一定的噪音,但這比夜市對面的建築工地上發出的噪音要小多了。要說環境污染,夜市附近的一家餐館每天排出大量油煙,並將污水排入夜市,攤主們為此多次向政府投訴,政府卻置若罔聞。所謂交通擁擠,那是2004年以前的事。2004年5月以前,翠苑夜市設在交通樞紐地帶,對交通確實造成了影響。2004年5月夜市北移至學院路的延伸段,這是一段斷頭路,北面只有一條小路相通,外面就是農村,所以根本不存在交通擁擠問題,況且主管交通的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已將佔道許可證批出。所謂衛生狀況差,是指男性攤主和顧客內急時不得已在夜市對面的空地上小解。這是一個不成問題的問題。翠苑街道每年從夜市獲取75萬元的收入。只要拿出其中的百分之一,設幾個移動廁所,這個問題就解決了。在杭州市信訪局外面的公園綠化地上,隨處可見糞便和手紙,解小便的人更多(一般都是上訪者),所以當我們反問為了「創建文明城市」,杭州市信訪局是否應該拆除時,信訪局的官員無言以答,只好說「我們正準備造廁所」。
到現在為止,我們的一切維權努力都白費。好大喜功的杭州市各級政府不僅對我們沒有絲毫同情心,而且公然違背法律法規。根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市場舉辦者因故停辦市場,應當提前60天通知場內經營者,但翠苑街道5月17日發出的《停辦夜市公告》中限定我們在6月20日前處理完余貨。當我們據理力爭時,政府官員卻任意解釋該法規,說該規定只適用持有營業執照的經營戶,而不適用於持有進場交易證的經營戶(2004年前市場發給我們的是進場交易證,而2004年發給我們的是個體營業執照,這一點官員們並不知情)。當我們提出我們持有的是營業執照而不是進場交易證後,他們又說前述規定只適用於正規市場而不適用於夜市。事實上,《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適用於浙江省內的所有市場,營業執照和進場交易證的性質是一樣的,官員們胡亂解釋的目的是想阻止我們再擺一個月,因為這段時間可能有全國性的大檢查,而西湖區作為杭州市的門面首當其衝。6月20日,這個由我們這些吃苦耐勞的失業者和農民艱難哺育起來的市場,這個杭州市大學生們和低收入者休閒和購物的好去處,這個體現現代城市文明的杭州最大的夜市,被杭州市的庸官們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口號下野蠻地拆除了。
好大喜功,搞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是中國各級地方政府的通病。為了這些子虛烏有的政績,他們不惜浪費大量的國家資源,侵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目前杭州市政府不惜犧牲我們250個家庭的生存權利,以換取虛假的榮譽,為少數官員加官進爵撈取政治資本,這是對中國公民的基本人權的最嚴重的侵犯。鑑於中國政府已經加入《政治權利和公民權利國際公約》,我們將此案提交給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審查,並希望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
此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呂耿松、韓國慶、楊朝晴、潘愛蘭、喻立強、李泉、高道紅、黃孝勤、吳建英、候惠民、黃利芬、樓桂忠、汪雪娥、馬小兵、馬治國、劉福利、徐玉英、趙建華、童建新、應順生、涂國平、殷蘭平、尤一楠、厲傳福、周孝英、涂海平、唐紅梅、李松華、毛梅英、王洪銘、殷長智、尚小兵、董金花、江眾意、劉民志、葉和水、鄭雅芬、潘芸、張美華、王迅、周永根、施桂寶、樓建軍、樓雪娟、張從運、林加明、祝春色、葉水生、安丹丹、王長裡、賈秋林、袁關達、張小牛、彭來品、梁靈敏、樓忠陽、韓國偉、李伯寧、李玉妹、夏開心、溫詩彬、陳曉清、柴文清、卓彥風、程國、金偉祥、汪水、王永斌、阮鹿文、李貴權、汪文龍、劉妹玉、程初坤、林良、周立志、李小未、彭建石、朱文錄、周英、周可成、周群、金盛珍、祝金色、詹志生、候理龍、李翠華、吳小君、王秀、王書、丁有華、葉秋水、樓富有、錢真飛、中陽、汪紅豔、劉曉莉、涂燕群、王石香、黃穎、劉佳莉、樓慧秋、樓文芳、陳國明、俞建明、吳和國、陳成忠、蔡軍、金光秀、葉鋒、葉英英、陳靜、壽國祥、壽建苗、壽林雅、柴虹、周寧根、柴井友、柴小芳、徐啟翠、毛春豔、吳德武、紀日祥、劉文英、夏驕娥、雲刊、付金偉、黃浩、張宏、余天芒、趙啟順、王水海、易春林、王培家、潘明成、汪靜、王建國、王國珍、趙勇、張卓、余琴豔、劉寧、陳和坤、胡代軍、林良、金玉綠、陳丐順、祁寶文、張維海、鍾憶、柴小清、許華弟、田京、李小忠、朱興、周愛、汪鋒、劉可望、徐秀花、代衛寧、常鳳軍、夏忠祥、周立山、劉鳳華、陳堯生、鮑緒軍、張干香、徐哈蜜、馮澤、朱茶紅、林水、嚴蕾琴、潘大順、葉慶豐、陳成良、姜雲生、王民、胡瑞清、劉勇、何清明、嚴小紅、陳雪祥、陳建華、藍春女、王帆、陳寅、高遠、陳小燕、吳曉明、邱苗琴、孫蘇花、吳兵、李利超、杜先峰、陳靜、程建國、孫連躍、柴秀華、毛平、莫杜春、易成平、羅建菊、張乃法、張香、鄔才釵、海華、陳少陽、張土根、宋生彬、鄭春照、能明堯、彭力樂、金君、王麗梅、張敏、周素芳、葉大勇、胡穎、陳建海、餘年生、倪小奶、俞文明、王偉超、佔尚軍、周小琴、宋文軍、胡春輝、尚隆躍、潘仲虎、楊小春、張見包、吳元奇、方道偉、楊訓、劉繼海、唐忠告、陸秀琴、龔德美、姜金土、朱必香、李養娣、國道增、方愛軍、夏聖發、夏聖喜、壽奇海、王石雷、陳志德、(共226人,有些攤主因怕報復不敢簽名)
2005年6月28日(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