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民就杭州市政府侵犯公民生存权致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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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事务委会:
路易丝.阿伯女士,尊敬的专员阁下:

我们是吕耿松、韩国庆、杨朝晴、潘爱兰、喻立强、李泉等250余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分别来自中国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江西省、江苏省、湖北省、湖南省等地区。今天,我们对浙江省杭州市政府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名,非法取消我们250个家庭赖以生存的翠苑夜市,严重侵犯我们生存权利的事实提出控诉,并提请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关注此事,敦促中国政府切实履行保障中国公民生存权的承诺。

翠苑夜市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翠苑街道所辖的学院路上,由于这一地区是浙江省高等学校集中地段,自上世纪九十年初就自然形成了方便学生购买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的夜市场。2000年6月,杭州市西湖区所属的翠苑街道为了规范市场,正式举办了翠苑夜市。翠苑夜市共有250个摊位,经营者有杭州市的失业人员和外地来杭州谋生的农民。五年来,仗着摊主们的艰辛经营(摆夜市非常辛苦,每天白天进货,晚上5至10时设摊经营,下午3时就要将货物装上三轮车运到夜市,晚上收摊后又要将货物运回家中,一般要到深夜才能就寝。除新年外,经营者一天也不休息,即使刮风下雨,也不例外),翠苑夜市现在已初步繁荣,人气很旺。因该夜市商品丰富且物美价廉,在杭高校的大部分学生、西湖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杭州市的低收入家庭大多来此购物。所以,这个夜市的举办,既解决了250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又方便了学生和其他低收入者的购物,还给政府带来了一笔财税收入(每年75万元人民币)。然而,这样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却被杭州市政府以所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样一个虚假的“政绩工程”搅乱,我们250个家庭 的生存权利成了它的牺牲品。

去年11月,一部分经营者向翠苑街道党委书记陈富田提出要求调整摊位,对法律知之甚少的陈富田便轻率地答应了其要求。今年4月22日,街道发出书面通知,决定2005年的摊位以抽签的方式调整,并在4月30日之前进行摊位登记。在登记摊位时,街道要求各经营户先签订《承诺书》,即无条件同意抽签。如不签订《承诺书》,则不予登记,而不予登记的后果是“视为放弃续订合同的权利”。经营户们对这种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的做法十分气愤,5月8日,部分经营户向西湖区政府提出了申诉。西湖区政府不予受理。在这种情况下,经营户们致信杭州市市长沈忠焕,希望上级政府纠正翠苑街道的错误做法。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杭州市政府不仅没有接受申诉,责令下级纠正错误,反而下令停办夜市。5月11日,夜市办公室接到陈富田的指示,将已经批下来的占道许可证送还给杭州市交警支队。5 月16日,得到消息的经营户将陈词恳切的《陈情书》送到街道,恳请不要停办夜市,否则250个家庭将陷入生存危机。但街道不予理睬,于次日发布了停办夜市的公告,并且派了五六十名警察和街道干部到场“维持秩序”。5月19日,愤怒的经营户到西湖区政府请愿,要求区政府纠正翠苑街道的错误做法,将夜市继续办下去。区政府敷衍搪塞,将请愿者打发回街道,街道表示一周内对请愿作出书面答复。翠苑街道停办夜市的主要理由是工商机关不批准继续举办夜市的申请,但我们认为这是一条伪理由,因为4月22日街道已经发出了2005年夜市摊位以抽签方式进行调整的通知,次日该通知又在《杭州日报》上公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这是一种不可撤销的要约行为,而且,它已代替工商机关收取了2005年个体营业执照的工本费(43元),所以事实上街道与经营户新的合同已经订立并且生效,按照以往的惯例,工商机关不批准是没有理由的。5月24日,我们派代表去杭州市工商局西湖分局了解情况。分局领导表示,街道作为事业法人,在主体资格上不符合条件,但条件可以创造,而且能够创造,如委托或指定其下辖的某一家企业法人来主办这个夜市。当天西湖工商分局把这个信息反馈到翠苑街道,晚上我们便收到了街道的书面答复,答复的内容跟停办公告一样,只是理由变成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需要”。25日,我们又去西湖区政府上访,要求区政府对街道的书面答复进行复查,但信访局局长朱某明确答复不予复查,并且威胁我们“不要被坏人利用”。在向区政府申诉的同时,我们向杭州市长沈忠焕及七个副市长的电子邮箱发送了申诉书,并以“兼听则明”为主题将中国人权和美国之音对这件事的报导一并发送,希望唤起他们的良知。26日上午,我们又向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发送了同样的电子邮件。26日晚上,杭州市市委副书记叶明率一班人来翠苑夜市,我们以为这是杭州市领导来夜市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的,所以很多人围了上去,递上申诉书,诉说我们的苦衷,其中几位老年妇女痛哭流涕地向叶副书记下跪,不断地哀求“救救我们,救救夜市”。叶明双手作揖,叫大家去做生意,他会向市委反映情况的。但事后我们了解到,叶明到夜市是来“检查卫生”的(因为目前正在搞“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而不是来倾听群众呼声的。大家美好的希望一下变成了肥皂泡。5月30日,我们到杭州市市政府请愿。当吕耿松、潘爱兰、杨朝晴、喻立强、李泉5位代表进入杭州市信访局的接待室时,那里早就坐满了翠苑街道、西湖区信访局和西湖区工商分局的官员,他们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和理由一一进行反驳,这好像不是信访接待而是一场辩论会,我们呈送的有全体经营户签名并按上鲜红指印的申诉书及几百名大学生呼吁书,杭州市信访局的官员竟拒绝接受,并且连看也不看。当吕耿松就有关法律问题同工商局官员进行辩论时,杭州市信访局的官员竟威胁要将吕赶出去。杭州市政府的结论是,翠苑夜市不符合杭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条件,即环境污染、交通拥挤和卫生状况差。但这三个理由是纯粹是鸡蛋里面挑骨头,有的则是无中生有。所谓环境污染,是指摊主们在摆摊、收摊时摆弄货物和棚架时发出的声音。因棚架是铁做的,在搬动时会发出一定的噪音,但这比夜市对面的建筑工地上发出的噪音要小多了。要说环境污染,夜市附近的一家餐馆每天排出大量油烟,并将污水排入夜市,摊主们为此多次向政府投诉,政府却置若罔闻。所谓交通拥挤,那是2004年以前的事。2004年5月以前,翠苑夜市设在交通枢纽地带,对交通确实造成了影响。2004年5月夜市北移至学院路的延伸段,这是一段断头路,北面只有一条小路相通,外面就是农村,所以根本不存在交通拥挤问题,况且主管交通的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将占道许可证批出。所谓卫生状况差,是指男性摊主和顾客内急时不得已在夜市对面的空地上小解。这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翠苑街道每年从夜市获取75万元的收入。只要拿出其中的百分之一,设几个移动厕所,这个问题就解决了。在杭州市信访局外面的公园绿化地上,随处可见粪便和手纸,解小便的人更多(一般都是上访者),所以当我们反问为了“创建文明城市”,杭州市信访局是否应该拆除时,信访局的官员无言以答,只好说“我们正准备造厕所”。

到现在为止,我们的一切维权努力都白费。好大喜功的杭州市各级政府不仅对我们没有丝毫同情心,而且公然违背法律法规。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市场举办者因故停办市场,应当提前60天通知场内经营者,但翠苑街道5月17日发出的《停办夜市公告》中限定我们在6月20日前处理完余货。当我们据理力争时,政府官员却任意解释该法规,说该规定只适用持有营业执照的经营户,而不适用于持有进场交易证的经营户(2004年前市场发给我们的是进场交易证,而2004年发给我们的是个体营业执照,这一点官员们并不知情)。当我们提出我们持有的是营业执照而不是进场交易证后,他们又说前述规定只适用于正规市场而不适用于夜市。事实上,《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适用于浙江省内的所有市场,营业执照和进场交易证的性质是一样的,官员们胡乱解释的目的是想阻止我们再摆一个月,因为这段时间可能有全国性的大检查,而西湖区作为杭州市的门面首当其冲。6月20日,这个由我们这些吃苦耐劳的失业者和农民艰难哺育起来的市场,这个杭州市大学生们和低收入者休闲和购物的好去处,这个体现现代城市文明的杭州最大的夜市,被杭州市的庸官们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口号下野蛮地拆除了。

好大喜功,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是中国各级地方政府的通病。为了这些子虚乌有的政绩,他们不惜浪费大量的国家资源,侵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目前杭州市政府不惜牺牲我们250个家庭的生存权利,以换取虚假的荣誉,为少数官员加官进爵捞取政治资本,这是对中国公民的基本人权的最严重的侵犯。鉴于中国政府已经加入《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国际公约》,我们将此案提交给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审查,并希望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

此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吕耿松、韩国庆、杨朝晴、潘爱兰、喻立强、李泉、高道红、黄孝勤、吴建英、候惠民、黄利芬、楼桂忠、汪雪娥、马小兵、马治国、刘福利、徐玉英、赵建华、童建新、应顺生、涂国平、殷兰平、尤一楠、厉传福、周孝英、涂海平、唐红梅、李松华、毛梅英、王洪铭、殷长智、尚小兵、董金花、江众意、刘民志、叶和水、郑雅芬、潘芸、张美华、王迅、周永根、施桂宝、楼建军、楼雪娟、张从运、林加明、祝春色、叶水生、安丹丹、王长里、贾秋林、袁关达、张小牛、彭来品、梁灵敏、楼忠阳、韩国伟、李伯宁、李玉妹、夏开心、温诗彬、陈晓清、柴文清、卓彦风、程国、金伟祥、汪水、王永斌、阮鹿文、李贵权、汪文龙、刘妹玉、程初坤、林良、周立志、李小未、彭建石、朱文录、周英、周可成、周群、金盛珍、祝金色、詹志生、候理龙、李翠华、吴小君、王秀、王书、丁有华、叶秋水、楼富有、钱真飞、中阳、汪红艳、刘晓莉、涂燕群、王石香、黄颖、刘佳莉、楼慧秋、楼文芳、陈国明、俞建明、吴和国、陈成忠、蔡军、金光秀、叶锋、叶英英、陈静、寿国祥、寿建苗、寿林雅、柴虹、周宁根、柴井友、柴小芳、徐启翠、毛春艳、吴德武、纪日祥、刘文英、夏骄娥、云刊、付金伟、黄浩、张宏、余天芒、赵启顺、王水海、易春林、王培家、潘明成、汪静、王建国、王国珍、赵勇、张卓、余琴艳、刘宁、陈和坤、胡代军、林良、金玉绿、陈丐顺、祁宝文、张维海、钟忆、柴小清、许华弟、田京、李小忠、朱兴、周爱、汪锋、刘可望、徐秀花、代卫宁、常凤军、夏忠祥、周立山、刘凤华、陈尧生、鲍绪军、张干香、徐哈蜜、冯泽、朱茶红、林水、严蕾琴、潘大顺、叶庆丰、陈成良、姜云生、王民、胡瑞清、刘勇、何清明、严小红、陈雪祥、陈建华、蓝春女、王帆、陈寅、高远、陈小燕、吴晓明、邱苗琴、孙苏花、吴兵、李利超、杜先峰、陈静、程建国、孙连跃、柴秀华、毛平、莫杜春、易成平、罗建菊、张乃法、张香、邬才钗、海华、陈少阳、张土根、宋生彬、郑春照、能明尧、彭力乐、金君、王丽梅、张敏、周素芳、叶大勇、胡颖、陈建海、余年生、倪小奶、俞文明、王伟超、占尚军、周小琴、宋文军、胡春辉、尚隆跃、潘仲虎、杨小春、张见包、吴元奇、方道伟、杨训、刘继海、唐忠告、陆秀琴、龚德美、姜金土、朱必香、李养娣、国道增、方爱军、夏圣发、夏圣喜、寿奇海、王石雷、陈志德、(共226人,有些摊主因怕报复不敢签名)

2005年6月28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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