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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條例廣納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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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三十日電)行政院科技顧問組表示,為了強化台灣數位內容產業的發展,政府已決定制訂「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條例」 (草案)專法,健全台灣數位內容產業的發展環境,科顧組希望廣納各界意見,朝向對整體產業最有幫助的立法方向來進行。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逢慶日前召集行政院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指導小組會議,會中聽取94年度第二季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推動成果、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條例立法方式,以及數位內容產值的變化與分析報告,並針對政府各部門影音資訊相關的平台整合進行討論。

  至於研訂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條例一事,林逢慶強調,數位內容是知識含量極高的產業,在法令的制定上必須有別於傳統的思維,但現有法律體系在架構與實體規範上,確實與數位化的知識經濟社會有相當差距,造成新興科技與經營模式的許多議題無法適用現行法規。

  經過政府與業者間多次討論,後來經科顧組召集跨部會協調,達成朝向制訂「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條例」專法的方向,未來法律實質內涵須廣納產學研各界意見。法令正由經濟部會同相關部會草擬中,預計今年度陳報行政院審議,若順利完成,加上日前行政院長謝長廷指示開發基金推動新台幣100億元數位內容產業投資,必能對數位內容產業的推動產生極大的效果。

  林逢慶認為,這部法令可解決或釐清建立無形資產評價機制、著作權設質登記、著作權人不明或失聯的法定授權、資料庫保護、鼓勵典藏資訊加值利用,以及ISP業者針對數位內容,侵害著作權行為的責任等迫切重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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