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玉蘭:致公安部部長周永康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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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6日訊】周永康部長:您好!

我叫倪玉蘭,住在北京市西城區新街口前章胡同19號。

我和許多訪民一樣懷著迫切的心情盼來了五月一日新《信訪條例》的實施,希望能夠得到相關領導的重視,問題能夠早日得到解決。然而,盼來的卻是無限的煩惱和失望。新《信訪條例》的實施並沒有改變我當前惡劣的環境。

2005年5月6日,我准備和親朋好友共同度過這一天。但是,剛走出我家大門口沒多遠,就被警察王克華、李楠和兩個保安人員給抓了回來,他們聲稱“所長不讓你出門,出門就把你抓到派出所裡去”。我據理力爭,質問他們:“憑什麼軟禁我,我法犯哪條”。兩位警官對我的質問非常惱火,他們不顧警官的身份,用不干淨的語言侮辱、漫罵我和我的母親,並惡狠狠地說﹔“要開警車撞死我”。

5月10日,我到公安部信訪接待站,接待我的工作人員說:“你的所有材料都已轉到北京市公安局。”

5月13日下午,我和我的愛人一同來到北京市公安局信訪接待處,剛進門就被030號、012號兩位警官羞辱一番,他們威脅我說:“你上這裡來,就拘留你,就給你判刑”。我忍氣吞聲地在兩位警官的冷嘲熱諷的威脅中填了兩張表,交給了012號警官,012號警官看了看表說:“你敢跟警察作對,找死哪”。我讓他看市局給人大的報告,他說:“上面蓋的是北京市公安局的章,不是我們信訪的章,我們不管,你去找市局。”我問他:你們難道不是北京市公安局嗎?請你給聯系局長接待。他說:“你自已去找,《信訪條例》有規定,我們就是不管,你愛上哪告,就上哪去告。就不許你到這兒來,你上這兒來,就拘留你,就給你判刑。我被030號和012號兩位警官趕出了北京市公安局信訪大廳。”

新《信訪條例》的實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訪民的關懷。但是,某些公安民警的執法行為卻讓我失望,其他訪民也和我有同樣的遭遇。如果執法者不遵守法律規定,那麽,新《信訪條例》豈不是一紙空文。

綜上所述:請周永康部長明察秋毫,早日還我一個公道。讓我和我的全家過上正常的生活。
此致

敬禮!
倪玉蘭
2005年5月22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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