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玉兰:致公安部部长周永康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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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6日讯】周永康部长:您好!

我叫倪玉兰,住在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前章胡同19号。

我和许多访民一样怀着迫切的心情盼来了五月一日新《信访条例》的实施,希望能够得到相关领导的重视,问题能够早日得到解决。然而,盼来的却是无限的烦恼和失望。新《信访条例》的实施并没有改变我当前恶劣的环境。

2005年5月6日,我准备和亲朋好友共同度过这一天。但是,刚走出我家大门口没多远,就被警察王克华、李楠和两个保安人员给抓了回来,他们声称“所长不让你出门,出门就把你抓到派出所里去”。我据理力争,质问他们:“凭什么软禁我,我法犯哪条”。两位警官对我的质问非常恼火,他们不顾警官的身份,用不干净的语言侮辱、漫骂我和我的母亲,并恶狠狠地说﹔“要开警车撞死我”。

5月10日,我到公安部信访接待站,接待我的工作人员说:“你的所有材料都已转到北京市公安局。”

5月13日下午,我和我的爱人一同来到北京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处,刚进门就被030号、012号两位警官羞辱一番,他们威胁我说:“你上这里来,就拘留你,就给你判刑”。我忍气吞声地在两位警官的冷嘲热讽的威胁中填了两张表,交给了012号警官,012号警官看了看表说:“你敢跟警察作对,找死哪”。我让他看市局给人大的报告,他说:“上面盖的是北京市公安局的章,不是我们信访的章,我们不管,你去找市局。”我问他:你们难道不是北京市公安局吗?请你给联系局长接待。他说:“你自已去找,《信访条例》有规定,我们就是不管,你爱上哪告,就上哪去告。就不许你到这儿来,你上这儿来,就拘留你,就给你判刑。我被030号和012号两位警官赶出了北京市公安局信访大厅。”

新《信访条例》的实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访民的关怀。但是,某些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却让我失望,其他访民也和我有同样的遭遇。如果执法者不遵守法律规定,那麽,新《信访条例》岂不是一纸空文。

综上所述:请周永康部长明察秋毫,早日还我一个公道。让我和我的全家过上正常的生活。
此致

敬礼!
倪玉兰
2005年5月22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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