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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瑞豐國中被檢舉違法補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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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七日電)人本基金會今天向高雄市教育局檢舉高雄市瑞豐國中開設第九節課,變相在校內開設補習班,向學生收費,不參加學生就被調往後段班,第九節課收費帳目更是一大黑洞,教師涉嫌集體分錢並逃稅。校方則加以否認。教育局說,本案已由政風單位徹查,若有弊端,絕不護短,將依法處理。

人本教育基金會高雄辦公室主任謝禎芳、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秘書蕭逸民、台聯高雄市議員趙天麟等人在市議會召開記者會踢爆「瑞豐國中學生能力分班,老師分錢」。人本教育基金會高雄辦事處並分別向教育局和國稅局檢舉,要求查明真相。

謝禎芳表示,瑞豐國中任教二十六年的理化老師向基金會檢舉這項弊端,並經基金會實地到校查訪,同時訪談部分學生屬實,於是才踢爆該校多年來的弊端。

她說,學校違法能力分班,還假借第九節課的名義,強迫學生繳交課輔費,所得全落入主科老師口袋,不配合的學生,就被調往後段班,不配合的老師也被醜化排擠。

她認為,以繳費來決定學生是編入A段班或B段班,並從背後賺取利益,是踐踏學生尊嚴和教育的行為。

蕭逸民指出,瑞豐國中這項弊端應已沿襲七、八年,但基金會僅掌握這三年來的證據,依基金會每名教師上第九節課每月至少可獲利五萬元,扣除寒假及暑假,一年可多賺五十萬元,但他們都沒有報稅,簡直公然逃漏稅。這筆錢應是由家長會統籌經手,但該校委由教師自行運用,連收據都沒開給學生,經費明細也沒公布,莫怪啟人疑竇。

與會的瑞豐國中教務主任葉明利說,人本基金會有所誤解,校方是基於因材施教實施彈性分組,而非能力分班。

他表示,家長憂心孩子不適應九年一貫,九十三年八月八十餘位家長聯合要求三年A組班導師進行第九節補強教學,以因應基本學力測驗,並決議由家長每月繳交一千五百元作為教師導師費、鐘點費、班費、影印、考卷、參考書籍費的支出。

葉明利又說,第九節課是應家長會要求開設,帳目有憑有據,校方及教師絕沒有中飽私囊。校方將儘速將第九節課的財務透明公開化,澄清外界疑慮。學生繳費確實未發給收據,校方已與家長會協商檢討改進。


他指出,部分學生因無法調適A組班作息時間或功課確實無法趕上而再度回至原分組班學習,絕無學生因不參加第九節課而被教務處調往後段班的情事發生。

前往聲援葉明利的瑞豐國中家長會長陳期滿也強調,絕沒有學生分班、教師分錢的事,經費支出盈餘都用作班費或歸家長會運用,收據都在,只是沒有作出明細。

記者會後前往聲援瑞豐國中的家長群情激憤,上前找謝禎芳及謝逸民理論,強調第九節課是校方服務上班晚歸的家長開設的,若校方因此停課,叫他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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