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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年底選舉 檢警調高層舉辦查賄選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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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五日電)臺灣年底將舉行縣(市)長、縣(市)議員與鄉鎮市長「三合一」選舉,行政院上午在警政署召開「檢警調高層首長選舉查察座談會」,聽取法務部專案報告「偵辦賄選案件經驗報告」。調查局中機組提出查賄必須人力足、情報精確、善用布建諮詢人員等經驗與建議。

臺灣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組專案報告中,先提出包括在九十年第五屆立委南投縣立委候選人熊俊平涉賄選案、九十一年台中縣和平鄉代會主席黃玉英涉賄選案等以往偵辦多起賄選案件的經驗。並認為查賄首先要人力足夠,若查賄人力分散,不能集中力量對有賄選傾向候選人清查或實施行動蒐證,最後偵查作為變成與候選人、樁腳形成點對點蒐證,不能照顧全般,在選前對監控對象會有嚴重漏失。

其次應注意情資正確性。中機組分析,年底「三合一」選舉,候選人若採相互綁樁賄選,查賄工作對象應精密篩選過濾情資,可免勞師困頓,或涉賄選候選人陣營放出假空氣「聲東擊西」徒勞無功。

另外中機組指出,一些候選人多深知規避檢警調單位通訊監察做法,改以當面洽商、易付卡聯絡、或透過他人等方式聯繫,致使查察難窺賄選全貌;而執行線數過多龐大,非人力所能負荷,因此應加強有效運用諮詢人員,以補足日漸失去的偵查優勢。

至於查賄面對涉案人可能的「反制」,以及現場環境監控不易的問題,中機組認為掌握重要樁腳動態,首重第一線監控,可以透過地形、房舍掩蔽,加上車輛、人員交互更替避免遭涉案人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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