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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大漢聚衆鬥毆 剁人手指割耳朵

2005-07-22 05:12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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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2日訊】7月19日,廣州市芳村區法院開庭審理了2004年9月4日發生在芳村風情酒吧街上的暴力事件。當時60名大漢手持長刀鐵棍和斧頭砸爛了數家酒吧飯店,又當衆剁人手指割人耳朵,致使5人分別重傷和輕傷。金鵝銀灘物業公司保安部經理等10名被告被指控爲故意傷害罪和聚衆鬥毆罪。

據信息時報報道,2004年9月4日零時許,芳村區酒吧街幾家酒巴的員工,與負責芳村酒吧街物業管理的金鵝銀灘物業公司(下稱物業公司) 的管理員産生糾紛,繼而發生鬥毆。物業公司保安部經理雷紅軍獲知此事,立即召集30余名物業管理員,幷從其他地方再糾合了30餘名男子,手持斧頭、鋼水 管、橡膠棍等器械,沖入酒樓,砸打桌椅、玻璃、櫃檯等物品。其間,三酒巴店的6名員工聞訊欲反擊,後見對方人多勢衆而撤退。雷紅軍指揮追趕,在酒吧街一停車場內將其中5人截獲幷打傷,打鬥中,一男子中指被强行剁下,另有一人竟被人緊緊按住,割去了半邊耳朵。

法庭上,檢察機關認爲雷紅軍、王翰林等6人聚衆鬥毆致2人重傷、3人輕傷,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而陽國光等4名被告人則構成聚衆鬥毆罪。麥文海等4名受害酒吧員工提出民事索賠。4人索賠總計近30萬元。

最後陳述時,衆被告人均表示認罪,幷請求法官輕判。雷紅軍陳述時還哭了起來,旁聽席上的家屬也跟著大哭,法庭頓時哭聲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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