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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大汉聚众斗殴 剁人手指割耳朵

2005-07-22 05:12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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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2日讯】7月19日,广州市芳村区法院开庭审理了2004年9月4日发生在芳村风情酒吧街上的暴力事件。当时60名大汉手持长刀铁棍和斧头砸烂了数家酒吧饭店,又当众剁人手指割人耳朵,致使5人分别重伤和轻伤。金鹅银滩物业公司保安部经理等10名被告被指控为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斗殴罪。

据信息时报报道,2004年9月4日零时许,芳村区酒吧街几家酒巴的员工,与负责芳村酒吧街物业管理的金鹅银滩物业公司(下称物业公司) 的管理员产生纠纷,继而发生斗殴。物业公司保安部经理雷红军获知此事,立即召集30余名物业管理员,幷从其他地方再纠合了30余名男子,手持斧头、钢水 管、橡胶棍等器械,冲入酒楼,砸打桌椅、玻璃、柜台等物品。其间,三酒巴店的6名员工闻讯欲反击,后见对方人多势众而撤退。雷红军指挥追赶,在酒吧街一停车场内将其中5人截获幷打伤,打斗中,一男子中指被强行剁下,另有一人竟被人紧紧按住,割去了半边耳朵。

法庭上,检察机关认为雷红军、王翰林等6人聚众斗殴致2人重伤、3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阳国光等4名被告人则构成聚众斗殴罪。麦文海等4名受害酒吧员工提出民事索赔。4人索赔总计近30万元。

最后陈述时,众被告人均表示认罪,幷请求法官轻判。雷红军陈述时还哭了起来,旁听席上的家属也跟着大哭,法庭顿时哭声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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