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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評徵文 】 論中共在大陸推行的法治

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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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0日訊】討論法治問題先要從當前真正的法治國家說起。如美國政治三分制﹕總統﹑ 國會和法庭。法庭依法辦事﹐完全獨立﹐總統無權干涉﹔ 國會雖然代表美國各地
人民﹐也不能干涉。國會可以通過立法來影響法庭。美國的制度證明法律莊嚴神聖﹐但是人民的決定才是至高無上﹐這充份體現了民主社會的特點。

美國的布希和民主黨高爾由於總統選舉爭議請最高法院裁決。台灣在最近總統選舉中藍﹑綠二營嚴重對立﹐幾乎不能化解﹐最後民進黨和國民黨在最高法庭對簿公堂才基本了結此案。這些案例凸顯了民主社會裡法庭超然於政府﹐法庭能保證政黨﹑ 政府順利交替。

大陸的法治如何﹖大陸有國家憲法﹐中共有黨章﹐政府有法院﹑監察長﹐看起來法治似乎應有盡有﹖ 筆者擬從其合法性﹑代表性和欺騙性手分析。

大陸過去的法治是不合法的。毛澤東公開講(共產黨)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毛澤東殺盟友﹑殺同志﹑殺人民﹐他早把國法﹑黨記置於腦後﹑踏於腳下。憲法不過是官樣文章,
言論﹑結社和宗教自由實在是天方夜譚。黨皇上連黨政治局也想罷就罷﹐想殺就殺。對毛來講朕即天下﹐他講的話就是法。問題在於毛朝令夕改﹐說慌臉不變色心不跳。當然就是無法無天的共產黨皇朝。

現在胡溫時代似乎開放點﹐那是否合法﹖讀者應當記得﹐胡錦濤包括以前江澤民並非人民所選﹐甚至不是中共黨內由黨的基層逐步遞選或直選的。江胡原來是鄧小平太上皇欽點的第二﹑三代接班人﹗胡本人就不合法。他的所謂法治﹑法統也沒有任何合法性﹗說到底中共不經過民選而統治大陸﹐這本身就不合法。那麼中共一切代表都屬無效。江澤民﹑胡錦濤甚至不能合法地代表共產黨﹗他們憑什麼妄自尊大自封代表中國呢﹗

從最近胡錦濤的言行不難看到胡正在為他的合法性努力﹐不過胡氏不是致力於發揚民主法治﹐而是極力證明他是鄧太皇的”合法”接班人。為了證明他的”合法”性, 胡氏高舉四個堅持, 言論時不時左得可愛。大概是要中共黨內元老巨頭和太子黨放心﹐他胡氏是他們既得利益的”合法”代理人!

合法性問題已談清﹐代表性問題就可迎刃而解。民主國家的法庭獨立於政府機構。法庭從國庫領取開支﹐法官從納稅人稅收中拿錢﹐和政府機構其任何部門沒有任何關係﹐所以法庭法官代表人民去維護法制和釋法審案。無庸置疑在民主國家法治有合法的代表性。大陸則不然。法官是各級從共產黨中央書記到省委地委縣委書記所指定﹐法官從各級政府領薪金﹑交黨費﹑過組織生活(大部份需是中共黨員)。

俗話說拿人錢財與人消災。大陸的法官從黨領導討口飯吃﹐當然要看黨各級領導的臉色做事。所以大陸的法庭只能代表黨領導人的意願就不足為奇了。近年來大陸民眾冒死上訪或記者揭發大小案件﹐查下邊還行﹐查到上邊就查來查去查不下去了。

因此大陸的法庭不能代表人民公正審理貪官。貪官往往是法官的上級黨領導。既然黨領導一切﹐黨的腐敗現象怎能暴露﹖法官只好睜一眼閉一眼﹐不了了之。據大陸報章雜誌報導也有一些貪官被捕﹑被審。筆者冷眼旁觀大多是中共高層狗咬狗﹐打擊對方部下以打擊對方 (如北京原市長陳希同案)。 或者是鬧得太不像話﹐民間怨聲載道﹐不得已殺下邊打手﹐這便是捨車馬保將帥。

重要的一點是有關問題由黨高層畫圈圈定了調再交給法庭去走個審理的過場﹗法庭既然已成鬧劇﹐只是做給中國老百姓和全世界看﹐這樣的法庭代表誰﹖豈非昭然若揭。

現在胡溫時代好像比毛鄧時改革開放? 法治問題似乎有點希望﹐筆者提請各位注意胡氏上臺以來除了空談清肅﹑保先黨風外別無建樹﹐根本不敢碰大貪官和太子黨的利益﹐更不想試圖改變黨天下的專制局面﹐因此胡氏現在談法治就具有極大欺騙性﹗

清代文臣紀曉嵐在訓誡其子孫時說不怕真小人﹐最防偽君子。真小人面目雖猙獰但一眼就看穿﹔偽君子溫文爾雅但笑裡藏刀才可怕﹐請諸位不可不慎﹗

共產黨講求的是黨天下﹐黨皇上的專制﹐是不折不扣的人治﹗ 而且是極壞﹑極腐敗的人治﹗結速中共一黨專制﹐開創民主民選的新時代﹐中國人民才能進入清明法治的新社會﹗

編者註﹕大陸學者清明現寓居美國達拉斯(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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