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9日訊】”一個政權因為一個人的一個看法,就被顛覆了,那么這個政權也太脆弱了吧?”這是民主人士李海先生就張林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5年一事接受希望之聲記者采訪時說的。
張林因在海外网站上發表192篇文章,而被安徽蚌埠中級人民法院下判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5年。罪證之一是一篇接受希望之聲電台采訪的文章,題目是”九評是審判共產党的開始”。記者就此事對民主人士李海先生進行了采訪:
記者:你認為他(張林)的罪名成立嗎?
李海:我并不太了解庭審的詳情,但是就我切身的體會和日常的了解看,在我們國家里用一些個虛构的和不實的罪名來懲罰一些不同政見的人是很常見的。我感覺張林也很可能是這個情況,特別從你剛才談到的這些證据看,我認為它不构成顛覆國家政權。如果一個國家政權能因一個人的看法就給顛覆了,那這樣的政權也太脆弱了?
記者介紹說,莫少平律師在替張林辨護時指稱控方斷章取義,因為他們僅憑192篇网絡文章中6篇文章里挑選的4百多字,顯然是不完整的。而且刊登這些文章的网站是被中共政府封鎖的,國內人士根本無法看到,如何起到煽動作用。在莫少平律師的辯護下,法庭以案情重大為由沒有當庭審判,而是拖了1個月后才作出判決。對此李海說:
也就是說他們不愿承擔這個歷史罪責,可能有人愿意承擔,但是匿名的承擔,也就是說也是不愿承擔。假如這個事情是錯誤的話,假如是罪惡的話,那么誰都不愿去承擔這個罪名,或者承擔這個錯誤,但是他們總還是把這件事做了。
說完,李海為這种矛盾行為笑了。接著李海又說,
其實這些細節經過這么多的重复以后,在今天看來這些細節已經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們有個信念,就是欲加其罪,何患無辭。就是加罪在先,找所謂的罪名在后,找到后,只要有一點口實,就可以為所欲為。
當提到張林被控的證据中有一篇希望之聲的采訪,記者詢問這根本的原因是否是由于他接受了采訪,因為中共對海外這些敢說真話的媒體非常反感。李海笑著說,反感不能成為罪名,但他可以因此尋找罪名。他說,
我自己過去几年的經歷,我有切身的體會,我知道這個法律是怎樣運作的。現在在張林這個事件上,我相信他們還是沒有改掉過去的行為方式,而且是更變本加厲。
當提到同是因言獲罪的鄭貽春,中共因拿不到證据,所以誘騙鄭貽春說只要他承認”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就會立刻放了他。當出獄心切的鄭貽春承認了這條罪狀后,中共卻以此為證据給鄭貽春加重罪名。針對這一做法李海說,
在他們這些所謂的執法者頭腦里,他們和這些人的關系不是法律關系,他們所做的不是法律行為,不是有個法律,要把它實行,而是一种戰爭行為,就好象兩個軍隊一樣,所以欺騙啊,暴力啊,任何東西都是可以使用的。在他們的腦子里面,可能只有戰爭形式,而沒有法律形式,法律在他們眼里只是一個戰爭的手段而已。那在這樣的國家里要想實現法制,确實需要走非常非常遙遠的道路。那么在沒有法制、沒有法律意識的情況下,犧牲品首先就是這些最早有自己孤立看法的人。
記者:是啊,所以他們就要承受迫害,承擔迫害。
李海說,而這种迫害對一個個體,真的不是一個血肉之軀所能承受的,但對他們的精神來說,承受這樣的迫害是一种光榮。就像老子所說的,能夠承受天下大恥辱、大迫害的人,這樣的人對世界的貢獻是非常大的。
記者:我覺得這話說得很好。這些人其實是先鋒啊!是勇士啊!
李海:其實他們也不是什么先鋒,因為他們做的事,拿正常的眼光來看,真的是一個人應該做的,一個人最起碼應該做的,這樣的人在我們的社會里應該是不稀奇的,而被弄得越來越希奇了。這很奇怪,他們所做的甚至在這個社會表面的教育中,從它最表面的表現好像也是所提倡,所鼓勵的,但是它的一切行為都在消滅這樣的。
記者:我認為他們之所以稱為勇士,是因為在這种高壓的情況,本來是很正常的表達自己思想的渠道、或方式,最后在這個強權的壓力下,人們都不敢說話了,那么這些敢說話的就成了勇士了。
李海:在這樣的情況下,确實需要象莫少平律師這樣的,至少要指出這樣的行為是不公正的,是不義的,或至少是可質疑的行為。一切都源于這么一個司法制度,這樣一個所謂政法委,這樣一個以政代法的司法制度,也源于他們頭腦里多少年來都沒有變化,根本都沒變化的意識,不是一种法制的意識,而是一种敵我斗爭的意識。
李海停了一下,接著說,
張林這個事件,我做為他的朋友,我為他個人感到非常痛心!但是在這樣的事件中,他能夠把中國的法制是怎樣實行的,通過他的身體彰顯給世界,我覺得這也是他的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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