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8月19日讯】”一个政权因为一个人的一个看法,就被颠覆了,那么这个政权也太脆弱了吧?”这是民主人士李海先生就张林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5年一事接受希望之声记者采访时说的。
张林因在海外网站上发表192篇文章,而被安徽蚌埠中级人民法院下判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5年。罪证之一是一篇接受希望之声电台采访的文章,题目是”九评是审判共产党的开始”。记者就此事对民主人士李海先生进行了采访:
记者:你认为他(张林)的罪名成立吗?
李海:我并不太了解庭审的详情,但是就我切身的体会和日常的了解看,在我们国家里用一些个虚构的和不实的罪名来惩罚一些不同政见的人是很常见的。我感觉张林也很可能是这个情况,特别从你刚才谈到的这些证据看,我认为它不构成颠覆国家政权。如果一个国家政权能因一个人的看法就给颠覆了,那这样的政权也太脆弱了?
记者介绍说,莫少平律师在替张林辨护时指称控方断章取义,因为他们仅凭192篇网络文章中6篇文章里挑选的4百多字,显然是不完整的。而且刊登这些文章的网站是被中共政府封锁的,国内人士根本无法看到,如何起到煽动作用。在莫少平律师的辩护下,法庭以案情重大为由没有当庭审判,而是拖了1个月后才作出判决。对此李海说:
也就是说他们不愿承担这个历史罪责,可能有人愿意承担,但是匿名的承担,也就是说也是不愿承担。假如这个事情是错误的话,假如是罪恶的话,那么谁都不愿去承担这个罪名,或者承担这个错误,但是他们总还是把这件事做了。
说完,李海为这种矛盾行为笑了。接着李海又说,
其实这些细节经过这么多的重复以后,在今天看来这些细节已经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们有个信念,就是欲加其罪,何患无辞。就是加罪在先,找所谓的罪名在后,找到后,只要有一点口实,就可以为所欲为。
当提到张林被控的证据中有一篇希望之声的采访,记者询问这根本的原因是否是由于他接受了采访,因为中共对海外这些敢说真话的媒体非常反感。李海笑着说,反感不能成为罪名,但他可以因此寻找罪名。他说,
我自己过去几年的经历,我有切身的体会,我知道这个法律是怎样运作的。现在在张林这个事件上,我相信他们还是没有改掉过去的行为方式,而且是更变本加厉。
当提到同是因言获罪的郑贻春,中共因拿不到证据,所以诱骗郑贻春说只要他承认”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就会立刻放了他。当出狱心切的郑贻春承认了这条罪状后,中共却以此为证据给郑贻春加重罪名。针对这一做法李海说,
在他们这些所谓的执法者头脑里,他们和这些人的关系不是法律关系,他们所做的不是法律行为,不是有个法律,要把它实行,而是一种战争行为,就好象两个军队一样,所以欺骗啊,暴力啊,任何东西都是可以使用的。在他们的脑子里面,可能只有战争形式,而没有法律形式,法律在他们眼里只是一个战争的手段而已。那在这样的国家里要想实现法制,确实需要走非常非常遥远的道路。那么在没有法制、没有法律意识的情况下,牺牲品首先就是这些最早有自己孤立看法的人。
记者:是啊,所以他们就要承受迫害,承担迫害。
李海说,而这种迫害对一个个体,真的不是一个血肉之躯所能承受的,但对他们的精神来说,承受这样的迫害是一种光荣。就像老子所说的,能够承受天下大耻辱、大迫害的人,这样的人对世界的贡献是非常大的。
记者:我觉得这话说得很好。这些人其实是先锋啊!是勇士啊!
李海:其实他们也不是什么先锋,因为他们做的事,拿正常的眼光来看,真的是一个人应该做的,一个人最起码应该做的,这样的人在我们的社会里应该是不稀奇的,而被弄得越来越希奇了。这很奇怪,他们所做的甚至在这个社会表面的教育中,从它最表面的表现好像也是所提倡,所鼓励的,但是它的一切行为都在消灭这样的。
记者:我认为他们之所以称为勇士,是因为在这种高压的情况,本来是很正常的表达自己思想的渠道、或方式,最后在这个强权的压力下,人们都不敢说话了,那么这些敢说话的就成了勇士了。
李海:在这样的情况下,确实需要象莫少平律师这样的,至少要指出这样的行为是不公正的,是不义的,或至少是可质疑的行为。一切都源于这么一个司法制度,这样一个所谓政法委,这样一个以政代法的司法制度,也源于他们头脑里多少年来都没有变化,根本都没变化的意识,不是一种法制的意识,而是一种敌我斗争的意识。
李海停了一下,接着说,
张林这个事件,我做为他的朋友,我为他个人感到非常痛心!但是在这样的事件中,他能够把中国的法制是怎样实行的,通过他的身体彰显给世界,我觉得这也是他的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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