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廣州砍手黨一審判死緩

2005-08-23 23:44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氣 4

【大紀元8月23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去年打劫時把受害人的手砍斷的歹徒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事發在去年10月20日晚,受害人何愛華下班途經天河區棠下達善大街,遭遇3名歹徒搶劫,她抵抗時,歹徒將其左手當場砍落,還朝其背部砍一刀。幸虧斷肢再植手術及時,左手現已接上。事後警方立即採取行動,抓獲兩名嫌疑人,仍有1人在逃。

昨天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砍人的被告人黃某,犯搶劫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另一被告人作案時未成年,被判有期徒刑13年。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我們
請進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護善良正義,值得奮戰到底
大紀元電子報
一旦重大新聞發生,我們會立即發送到您的電子郵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