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定存 金管會提供檢舉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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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行政院金管會昨天表示,針對近來民眾反映部分銀行有拒收民眾定期存款,此舉已經違反銀行法規定,除責成各銀行總行應儘速通告各營業單位,不得有拒收存款(包括定期性存款 ),並且公佈金管會申訴專線:02-25710766分機431,歡迎民眾踴躍檢舉。

金管會委員林忠正表示,依銀行法第3條及第4條規定,銀行將收受存款之業務項目,載明於其營業執照上,以吸收存款乃銀行業務之本質。換言之,吸收社會大眾存款,是銀行依銀行法辦理之業務項目之一,各銀行均不得拒絕收受存款。

林忠正指出,銀行為妥善管理其資產負債,得評估存款變化及未來資金之需求,依中央銀行「金融機構利率牌告要點」之規定,針對各類別存款,及存款金額牌告其利率;他強調,日前傳出部分銀行拒絕收受各類存款,甚至要求民眾購買其他理財產品,這都與銀行法規定不符,若查有屬實,金管會將進行調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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