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精留後 日女子為亡夫訴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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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菁菁東京十日專電)台灣的孫吉祥連長是否該取精留後問題在台灣引發爭議,日本雖然沒有完全相同的案例,但也發生過類似事件,曾有女子用亡夫的精子生子,高等法院最後判定她兒子的婚生子女身份。

  一名住在西日本的女性,因為丈夫於1999年病死,於是她用丈夫生前冷凍保存的精子,體外受精懷孕,並於2001年順利生下一子。當她到區公所辦理小孩的出生登記時,因為丈夫去世超過三百天而被拒絕受理,這也是日本首次浮出檯面的類似案例。

  該女於2002年向松山地方法院提訴,希望法院能判定自己的小孩是死去丈夫的婚生子女,卻遭到法院的駁回,當時的法官表示,民法上對於血緣關係的認定,只限於自然懷孕生產,死後取精生子的情形在法律上很難認定。

  該女子在法庭表示,死去的丈夫生前曾於1998年在醫院簽署保存精子的委託書,代表丈夫生前曾同意她以保存精子生子,但是法官以「人死後無法表示同意生子」為由,駁回該女子的告訴。    該女於2004年上訴高松高等法院,意外地獲得勝訴,二歲的兒子得以認祖歸宗,婚生子女身份受到法律的認定,已故男子的父親身份也被承認,這也是日本司法界史無前例的判決。

  當時的松本信弘法官主張,該男子於病中留下精子冷凍,便是希望即使自己死後都能留下後代,至於父子關係的認定,並非以懷孕時父親是否存活來作為評斷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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