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被指控幫助中國政府逮捕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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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2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希望採訪報導) 美國互聯網公司雅虎的一位發言人星期四表示,雅虎在中國的業務部門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早些時候,國際保護記者組織「記者無國界」指責雅虎向中國當局提供資訊,導致湖南《當代商報》記者師濤被逮捕,並被判處10年徒刑。

法新社星期四的報導援引雅虎公司總部發言人瑪利-奧薩克的聲明說,作為一家在中國經營業務的跨國公司,雅虎的中國網站必須遵守中國當地法律。但雅虎拒絕評論「記者無國界」組織有關雅虎香港公司向中國執法部門提供了記者師濤的電子郵件信息的指控。

今年四月底,中國湖南《當代商報》記者師濤被湖南地方法院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的罪名判處10年徒刑。中國當局指控師濤去年在《當代商報》工作期間,通過電子郵件向境外網站透露中國政府的一份文件,這份文件警告中國新聞機構注意「六四」事件15週年期間可能出現社會不穩定的動向。

總部設在法國巴黎的,致力於保護記者權益的國際組織「記者無國界」說,雅虎香港分公司協助了中國當局跟蹤師濤的雅虎私人電子郵件帳戶,而這個證據則來自中國政府文件。

「記者無國界」組織負責互聯網資訊自由項目的朱利安.佩恩在接受採訪時,重申了該組織對雅虎的指控—-

朱利安.佩恩:「他們說,他們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他們還說他們必須遵守中國的習俗。這到底是什麼意思?難道中國的習俗就能容忍向官方出賣有關個人的私人資訊?這不是一個純粹的法律問題, 而是一個道德問題。如果遵守法律意味著需要向當局提供可以導致一個人入獄的資訊,那麼,這種法律就不值得遵守。」

「記者無國界」還強調指出,像雅虎和微軟等在中國運作的大型網絡公司,必須有自己的職業道德標準,這是一項比遵守中國法律更加重要的義務。旅居美國的資訊自由活動人士李洪寬就此事評論說—-

李洪寬:「講穿了,它還是希望維持跟中國政府的一個正常的關係。不管是大資本家還是小資本家,任何人想在中國賺錢,都得屈服於共產黨的政權,在這種情況下,石濤的個人命運一定不會放在最優先考慮的範圍之內。因為中國是一個沒有人權的國家,決定到那做生意,這是必需面臨的一個道德上的選擇。這涉汲到一個用戶的隱私權的問題,到底這個隱私權和公司的商業利潤應該怎麼個平衡法,就是在海外爭論也挺大的,當然自由民主國家的話,會傾向於保護用戶的隱私權和使用權。」

2002年,雅虎公司簽署了中國政府制訂的《中國互聯網行業自律公約》。這項公約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在中國境內運營的互聯網公司遵守中國的有關法規,其中包括,要求互聯網公司監視並限制一些官方認為有害的資訊。

除了雅虎以外,微軟公司和另一家互聯網公司古狗(GOOGLE)也因為對其中文搜索引擎、網站和網絡日誌的內容進行審查,而受到指責。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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