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罪犯也是英雄--罪犯英雄王斌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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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7日訊】王斌余無疑是一個罪犯,也無疑是一個英雄。他天生是一個英雄,一個為自己的尊嚴願意獻出生命的人,所以不惜犯罪。

  那些講法治的人,當然可以寫寫文章,從法律的角度來剖析為甚麼判處王斌余死刑是合理的。誠然,他犯法了,按照中國的某某法律第某某條,判他死刑完全合法。

  王斌余的權利受到侵犯的時候,法律在哪裏?王斌余是一個懂法律的人,他找到勞動部門,勞動部門沒有能夠給他一個公道。包工頭卻誣賴其偷了鋁皮,這時候,包工頭為何膽敢誣陷他而不擔心受到法律的制裁?顯然,多年的生活經驗讓他確信,誣陷一個民工是沒有甚麼關係的。勞動部門的官員為甚麼不能給他一個公道?顯然他們很清楚對於民工討工資之類的小事,可以睜隻眼閉隻眼。王斌余討錢挨打的時候法律在哪裏?如果一個電影明星或政府官員被人當街打一頓,恐怕法律早就跳出來維持正義了,可是給王斌余公道的法律又在哪裏?

  法律像一個應召女郎,富人貴人對它召之即來,揮之即去;對於窮人,那是嗤之以鼻的。

  當執法者是一群走狗的時候,再好的法律也是狗屁。在一個人權、民主成為忌諱詞彙的國家,談論法律的尊嚴,那本來就是放狗屁。王斌余是一個守法的人,他殺了人,就去自首,可見法律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他要用自己的死來維護法律的尊嚴,而不是相反。對比之下,那些納稅比窮人還少的中國富人、那些和資本家勾結起來變賣國有財產的官員,那些靠賄賂陞官的公務員,他們對法律何曾有過絲毫的尊重?所以我們不妨把王斌余看作一個以身殉法的衛道士,建議給他一個「法律衛士」的光榮稱號。

  我曾認為王斌余殺了人又去自首,是錯誤的選擇。要麼低聲下氣認命算了,要麼乾脆一反到底,殺了人就逃到深山老林,扯起義旗,乾脆打出一個「民主中國」的旗號,要死也要以叛亂分子的身份被亂槍打死,而不是被人揪著領子跪倒在地槍斃。但是王斌余居然洗淨血跡,自首去了,就憑這一點,他就決不是一個叛亂分子,也不是一個像賀龍一樣偉大的革M家。在他樸素的價值觀裡,國家法律的尊嚴還是要維護的。他反對的是一些直接侵犯侮辱他的人,而不認為是這個國家在侵犯他或侮辱他。在他心中,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值得尊敬的。就憑這點,也可以算得上是一個以身殉國的共和國衛士。

  王斌余這樣的慘劇為甚麼會出現?因為像王斌余這樣的英雄太少。如果每一個民工都是王斌余這樣的人──平時謙恭善良,一旦合法權力和人身尊嚴受到侵犯,都能拿起刀子鬧革M,世界上根本不會有這樣的執法者,根本不會有這樣的包工頭。美國憲法保護公民持槍的權利,就給了普通人一個最後的選擇。

  王斌余殺了人,固然是為自己出了一口氣,更是給資本家和資本家的走狗一個提醒:死亡離你們並不遙遠。越來越多的王斌余,用自己的死來迫使資本家及其走狗考慮到下人的尊嚴,一個王斌余比一千個人大代表的狗屁提案更有效,比10000個勞動局的狗屁官員更有用。刀把子下面出權利,這是硬道理。王斌余用自己的生命爭取民工的權利,理當載入史冊。

  王斌余殺了人,如果對中共國的法律還有一點尊重,應該支持判處他死刑。如果你和我一樣,認為中共國的法律根本還是一堆走狗,不妨唾棄之,從道義上鼓吹給王余斌一條活命。如果王余斌最終不幸被殺掉,作為我所尊敬的英雄,我提議給他立一個高高的墓碑,寫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殉道者、民工英雄王斌余永垂不朽!

轉自《自由中國論壇》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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