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心:“人民”是如何被權力挾持的

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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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0日訊】在中國,誰“養活”了自己,往往被國家寄生集團顛倒主客關系進行反復的話語滲透,進而成為人們習以為常、理所當然的“標准化”社會意識,所謂國家的人、組織的人、單位的人,也即是被權力分級操控著全部生存資源,依靠政府提供吃穿住行、輸血供氧獲得活命權的人,因此,其內涵就不僅止於一般的社會身份標識和職業確認,還包括個人內在的價值取向與心理慰藉,都必須依賴於這種不可替代的社會結構“同意”接納和組裝,否則作為單個的人不僅有被置於邊緣化的擔心,還有被淘汰被拋棄的惶恐感。除此之外,由於權力主導的不寬容社會觀念長期對體制外生存方式的蓄意歪曲和貶損,如盲流、無業游民和社會閒雜人員等極具羞辱性的意識形態宣傳和詆毀,使得不被國家承認和正名的人事始終有一種不正經不體面的淪落感,這不僅造成國家視野之外的民間社會因此喪失掉應有的尊嚴、自信和自主能力,還由於來自草根階層的所謂知識分子整體性翻臉不認人的忤逆和背叛,從而將未得官方開光定制的非主流社會,從物質到精神、乃至品行教養等多維度逼向“不宜人居”的貧困化蠻荒化處境。

基於這種反文明的制度歧視和社會物質與精神的高度壟斷,不僅導致非政治之外的求生活路因資源嚴重短缺而逾顯仄逼,還由於資訊堵塞和觀念異化,以及社會化組織訓練的普遍缺失,使得中國社會除了反復倚重暴力“勘亂”從嚴從重壓制社會怨怒,以維持專制暴戾乖謬的“穩定性”之外,更多則只能依賴宗法倫理和鄉規民約等“草根約束機制”求得最低度的秩序整合,而作為現代社會所應遵循的誠信、契約遵守和法律服從,以及程序正義和建基於“正派社會”公民之間、制度與人之間不羞辱不排斥等文明活法,則都因不符合中國特色:人人都只尋求於己私欲有利而不擇手段的謀生原則而遭致人們抵制和拒絕。至此,由於長期性的專制壓服和蒙昧主義教化之使然,物質與精神生產能力都嚴重積貧積弱的中國社會,人們基於生存之虞和理性的利害比較,除了趨炎附勢投向權力體制邀功請賞以苟求活命之外,廣土博眾中無依無靠的野生群氓,實則由於僧多粥少、人窮志短的“瓶頸”制約而又無向外拓殖的能力,便只能轉而從事內耗性自殘自辱的窩裡斗法,如此,在不斷加劇社會利益沖突和生存危機的同時,還將人際倫理和生產關系作踐敗壞,從而衍生成體制內外為掘權攫利爭相效尤、積極操練厚黑大全和陰陽之術,並將其奉為“入世通鑒”予以發揚光大,成為數千年來中國社會歷史“目睹之不怪現狀”。

這種緣起於打江山坐江山的策略需要而形成的對社會成員的政治化強制編排和歧視性劃界分類,一旦延伸成常規化的治理思維和整全性的社會態度,日久之後勢必累積成普遍而又當量極強的制度與文化整合力,迫使人們除了爭相戮力向權力邀寵之外,便只有流落民間而成為“權力飛地”生死無所依托的政治賤民,最終導致人人都巴望能被官方修剪接納,抑或招安入伙作為人生最具光彩、最富體面而“聞達”的活法,引得上上下下、體制內外,舉凡長個人頭者,即使下跪自閹、賣兒賣女、甚至弒父滅親拼家當本,無論如何糟踏作賤自己都要“貨與帝王家”,否則便有被拋棄被貶損、被剔除“人肉宴席”,從而淪落為“懷才不遇”、顧影自憐的出局者和野路貨。置身於如此非此即彼的二維處境,人們不得己要麼積極捐身權力作奴才當爪牙;要麼寄望於怪力亂神以托付身家性命,而更多則只能聽天由命或借助功法修煉,或“優雅”於琴棋書畫移情避世以抵御現世重軛。惟其如此,才讓體制依附和權力影像始終糾結在中國人的日常生活狀態之中,把隸屬於國家和效忠權力視為當然而最富威儀的“得道活法”。依此理路養成的權力意志和力量崇拜,必然合成出特別適於培育專制霸道和權威臣服的政治倫理,從而讓‘國家正確’泛化成人們無須證偽的假命題。

正因為如此,只要是秉承國家意志所從事的一切勾當,無論是大興土木勞民傷財,抑或干髒活行惡事,只要目標明確,其所具有的崇高感都能激發出眾多聖徒般的殉道精神和冒死效忠的勇氣。伴隨著眾多扣人心弦的信念和理想,政治光榮的沖動即便是在熟人與親情社會之中,也可以肆無忌憚地從事骨肉相煎的殘酷游戲,致使‘人民’經常被挾持、被驅使而成為政治殺伐與王道朝聖的賭碼和犧牲,而真實的個人則因集體的盲目而被滅失消解為不可確證的虛置化符號。由此造成中國社會一方面:體制內因利益攻心與賄買能力超強而引誘眾多的趨炎附勢者賣身投靠,從而將官場人事人用利害得失和暴力訛詐緊緊套牢,而對民間社會則采取招降納叛和分化離間等策略性手段將其相互割裂,整體碎片化無粘合力的小單元國家組織細胞。如此則生存資源、信仰取向在一次次政治經濟文化的改造運動中單級流向國家,落入無主體歸宿的‘公家人’建構的權力體系之中,成為權力持有人撐控民心、建構法統和道統的剛性硬器。

由此,國家便理所當然領受了仲裁信仰價值、發放活命資源以及“供養”人民的雇主和裁判,進而構築起超強嚴密的資源分配格局和社會動員體制,把人錘煉成為唯國家馬首是瞻的無意識社會動物,並著力於培養人勤勞、奉獻、毫不利已專門利“國”,以及以國家命名定義其內涵的政治品質,將國家價值虛設為與個人際遇休戚相關的力量圖騰。於是,勞動模范、雷鋒精神、捨小家保大家;劉英俊、蔡永祥、賴寧等一批批虛假莫辨的英雄烈士被制造出來並薪火不斷謬種流傳;沒有國哪有家、沒有家哪有我,將活生生的個人剝皮抽筋層層消解滅失在國家宏大敘事之中;於是,凡舉只要是被冠名國家民族利益和政治斗爭需要,一段朽木、一束禾苗乃至一種想法都能激發出善惡不辨從者如流的精神與行為冒險;才有潘冬子揮刀殺人、喜兒撕裂親子的血腥恐怖的暴力美學吸引眼球並合成出國人偏好殘忍娛悅的趣味;讓仇恨意識形態主導的攻心術不斷教唆和驅策,將人性扭曲變異為人鬼不分、狼性大發的‘主旋律’,使得政治性臆想所向披靡將人們導向集體的盲目和偏執,從而構制出由國家意志主導的崇尚暴力意識的“獸性的上層建築”(榮格語)

鑒於此,本應安居樂業的人民被綁定在權力意志主導的各種妄念之中開始與天斗、與地斗、與人斗的政治全能主義大會戰;人民戰爭、超英趕美、改天換地、保家衛國跨世紀工程……。舉凡國家冠名領袖首肯,即便是陰謀詭計胡作非為,也定是吆喝奉承、歡聲雷動一鼓作氣,並催發出一撥撥捨身忘死、堵槍眼當炮灰作人肉炸彈的壯士烈女。這時候國家意志已然結構成人的思維習慣和行為准則,作為個人的社會存在已不具有意義,國家圈定的“集體或組織”成為個人賴以存活的唯一根據,於是,“人民”步調一致、言談舉止喜怒哀樂、同呼吸共命運、國家興衰榮辱成為‘我們’命運際遇的唯一確認實體,個人的生存狀態、尊嚴和自決權被納入國家計劃並定期定量按指標配額分發,只有‘人口’而不是具體的個人才能成為權力中樞施政和決策的問題而受到關注。

然而,僅止於牧養人口、驅策勞力為國家盡忠賣命的執政理念,由於受制於資源有限供給和創生機能的嚴重萎縮,一旦不能按序列進行有效分配時,政治抒情的虛妄必然反向回落到“腸胃決定意識”的務實理性,面對如此嚴峻而又必須應對的現實困迫,其疏導社會怨怒的策略便是:沿用老套權謀繼續虛構“異己敵人”,濫施專政暴力和意識形態恐怖主義“尋釁滋事”挑起群眾斗群眾,利用專制變異累積而成的暴民反理性偏執意識,將其導向“以人為敵”的政治屠場從事精神與肉體的自宮自殘性抒情洩憤,借此既可以轉移社會危機,從而將制度原罪遷怒於想象的內外“破壞性”力量,從而“移情”消解因物質貧困郁積的憤怒轉向對國家合法性的指控。如此輪回不絕的群眾運動和“權力洗牌”,一方面有利於權力中樞可以乘機按其意圖重新進行權力分化組合,從而不斷加強社會等級序列和體制依附。另方面則可借此在民眾之間植入各種離散性因子如猜忌、仇恨、相互蔑視等,將政治斗爭異化畸變的人性惡質泛化成專制臣民的社會生活常態,從而難於形成有組織、集團化的體制外抗辯力量;再依此路徑將真實的個人滅失並逐出國家視野,讓其僅存對權力集團是否有“使用價值”。

如此一來,無論上達國家元首、地方諸侯,下至底層草民,總之,無論任何人,只要是被專制權力討厭而淘汰出局,其命運便無一例外只能是卑躬屈膝苟延活命,任何維權抗爭的努力都只能是一卯擊石自取滅亡。所以,‘人民’作為一個分散而又缺乏階級認同和真實國家身份的群體,歷來都只能作為離亂治平中改造換代的工具和維持體制的‘物力’供給者而有條件地被看顧和使用,在國家權力意志之中只有‘勞動力’的用處而被邊緣化,“人”的意義在國家意志中沒有認識價值而只有“可用”的功能,所以,農民抑或工人乃至知識分子作為階級,除卻政治上需要時被策略性賦予其某種臨時性政治身份和命名之外,權力集團總是致力於讓其分化而成不了階級。

正因為如此,個人或集團交易都只看到人作為勞動力本身所能產生的收益預期,而權勢的壟斷性交易總是迫使勞方處於絕對下位從而徹底喪失議價條件,致使資本與權力合謀對勞動者“剩余價值”的搾取,由於有權力‘保駕護航’從而享有自由市場資本不可企及的政治與法理優勢,這也是中國血酬政治連綿不絕;血汗資本長盛不衰的社會根源。正是這種僅限於‘人力使用價值’對於社會的意義確證,使得中國社會血汗工廠、無保障勞動、“經濟與政治童工”使用層出不窮,人力資源的無限供給在不斷剝蝕勞動者尊嚴和社會價值的同時,也使中國人的生存質量一路走低。奴隸化管制和降低勞動力成本不僅成為中土資本內部政經整改和效率盤算的常識理性,也作為優化投資環境、吸引內外資本合謀盤剝本土人力和“人權資源”的政策獲得‘行政許可’。

這種建基於權力資本對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全能化支配,其最大的特點在於:由於體制力量自上而下分級布控,使得整個社會在組織類型上呈扁平化、看得見的境地,從而為權力終端作隨機信息處理和就地解決危機提供了快捷便利的渠道,其最大的功用在於即便有下層組織因個人或小團體“犯上作亂”而出現對權力中樞的折衷和抗拒,專制品質唯利是圖、毫無妥協的秉性長期教化養成的催生術,也能迅速繁殖出各種投機變節和賣友求榮者從內部將其瓦解和顛覆。如此,既沒有比較選擇而又無人權保障,當然更不可能有“物權”資格的芸芸中國“寡民”,便只能依靠阿附權貴廉售自己苟且偷生,即便偶爾因利益所系與人團結共謀,也是基於自私考量而策略性臨時與他人合作,就算是斗膽鋌而走險如梁山好漢、張獻忠者流雖走投無路而呼嘯山林,盡管也曾人丁興旺如日中天,但一遇官家利益賄賂不也投懷送抱作鳥獸散嗎!如此凶險仄逼的生存處境,亂世“英雄”尚且要爭寵賣乖繳械投降,更何況匍匐於權力淫威之下勢單力薄的普羅大眾呢!

二 0 0 五 七月二十日完稿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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