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京:從王斌餘命案看大陸百姓的生存權

梁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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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0日訊】目前大陸的一些媒體正在對等待最後判決的王斌餘命案展開討論。王斌余是甘肅省的一個農民工。今年五月,因為急需用錢,向久拖工錢的工頭討要不得,積怨和憤怒爆發,竟將工頭等四人刺死,一人刺傷。由於王斌餘身世悲涼,案前並無犯罪傾向,同時又受過許多欺辱,引發了輿論的同情。於是,媒體就圍繞著王斌餘是否應免一死展開了討論。

雖然爭論雙方無非是一方認為該殺,另一方認為不該殺,但就爭論的深度而言,這一次超過了以往。認為該殺的一方當然首先是堅持,殺人償命是依法辦事,不能因為兇犯得到民意的同情就免其死罪。而認為不該殺的一方則不是簡單地以民意為依據,而是指出,在法治成熟的國家裡,民意事實上也在法律程序中獲得體現。如美國的陪審團制度,就可能讓因反抗不公正而傷害人命的犯人免於一死。更有人尖銳的指出,「合法」需要有社會的道德基礎來支撐。言下之意,由於大陸民工受到嚴重的侮辱與傷害,因此,處死反抗不公正的王斌餘,有悖於法治原則與道德原則一致的基本精神。

但是,正如《青年參考》的一位重要評論人王安所指出的,那些主張免王斌余一死的人,未免太脫離實際了。因為他們沒有考慮,在大陸現實的情景下,這樣一個「仁慈」的判決可能帶來的後果。也就是說,在存在如此普遍不公平的大陸,免除王斌餘一死,就等於鼓勵千千萬萬個王斌余去傷害那些傷害過他們的人,後果不堪設想。

我相信,多數人都會支持王安先生的判斷,但是,他們是否也支持王安先生的主張呢?王安先生的主張是,要避免類似王斌餘這樣的悲劇繼續發生,根本的辦法在於組織工會,民工通過工會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非常有意思的是,王安還特別指出,要想等到政府把收入水平調公平來解決王斌余們的問題,是遠水救不了近火。要解決眼下的不公平,必須有工會這樣的組織。

問題是,王安先生指出,要免王斌餘一死,在大陸的現實背景下不具可操作性,那麼,王安先生組織工會的主張,在大陸的現實背景下,又有多少可操作性呢?王安先生自己非常清楚,大陸當局對於烏克蘭等前蘇聯地區發生的顏色革命,非常害怕,因此對於建立農民工工會這樣的主張,恐怕很難聽進去。因此,他在評論的結尾之處,用心良苦地向當局婉轉進言。

王安指出,「王斌餘們如果加入了工會,也許會出現更多的爭執、官司罷工和火藥味,社會效率也可能會降低。但是王斌余不會死,另四個人也不會死。而如果張斌餘、李斌餘也不忿,學了梁山好漢奔了水滸,對社會來說就不是降低效率的問題了。順應大道理,解決大矛盾,總要付出代價。」

對於這樣一番利國利民的大道理,大陸當局能聽進去嗎?我相信王安先生自己也未必有信心。不錯,如果王斌余們都有了維權的工會,王斌餘很可能不會去死,其他四個人也就不會死。但是,獨霸權利的共產黨卻很可能要死。而這正是今天大陸問題的要害。

大陸當局應該清楚,今日大陸的社會不公正,每天都在大量殺人。礦難死亡,雖然對社會輿論震動比較大,但在數量上,僅僅是各種不公正所殺害的總數的一小部分。大陸當局最近透露,每年大陸因各種傷害事件死亡的總數高達八十餘萬,超過死亡人口的10%,對一個處在和平狀態的國家,如此高的傷害死亡極端不正常。許多人死亡的真正原因,其實就是因為社會太不公平。你只要想一想,幾百萬礦工不僅沒有安全保障,而且也沒有健康保障。因此,死於礦難的人數其實比死於職業病和傷殘的人數少很多,更多的礦工不是死於井下,而是井上。中國有一億多其他崗位上的民工處於沒有保障的狀況。

最近,胡錦濤在訪問加拿大時,再次搬出所謂生存權的濫調為大陸糟糕的人權記錄辯護。而鐵的事實是,缺少人權恰恰是大陸許多人失去生存權的直接原因。而這些人之所以沒有基本的權利,並不是因為大陸的經濟不夠發達,而是因為共產黨為了自己的生存而剝奪了許多老百姓的生存權。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報導》(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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