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0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政府建議發牌規管私房菜館,要求最多容納24名顧客,每日經營不超過3個半小時,業界擔心規管過嚴。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建議,私房菜館須遵守基本發牌條件,包括由食環署、屋宇署及消防署所訂明有關衛生、樓宇和消防安全規定,如私房菜館售賣酒類,亦須申請酒牌。
根據有關規管文件,政府要求私房菜館不得在住宅或工業樓宇內經營,所在處最少須有兩道逃生樓梯(如位於樓宇上層),及須獲准作商業用途。
私房菜館在任何時間最多可容納24名顧客,營業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個半小時及不得提供外賣。
政府擬在05/06年度向立法會提出有關法例修訂,以便推行新的發牌制度。
而食環署在04/05年度,就無牌經營的食物場所,發出超過1500張傳票,當中12宗個案與無牌私房菜館有關。
飲食業界人士表示,由於私房菜館是小本經營,規管過嚴,他們將難以生存,如限制每日只可經營3個半小時。